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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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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根据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8年8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微众银行办理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7601)的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

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以参加微众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参与优惠的基金名称、优惠标准、优惠活动期限以微众银行公示信息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微众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如销售机构对开通定投的基金,以及每期最低申购金额有调整或有其他规定,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2、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000-18

网址:www.gfund.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微众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微众银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