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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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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11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18年8月27日,因股份质押平仓,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公司994,000股股份发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

2、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67,049,5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15%)的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质权人可能自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536,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期间连续90天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持有本公司股份167,236,0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7%)的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的质权人可能自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536,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期间连续90天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函告,获悉鸿达兴业集团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出现被动减持,同时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平仓风险,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减持最低成交价为3.2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3.30元/股。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此前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0,229,456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占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5%,占公司总股本的1.17%。该笔质押触及平仓线,申万宏源证券对部分股份进行平仓处理,造成鸿达兴业集团被动减持99.40万股。

鸿达兴业集团获知上述事项后,积极与申万宏源证券沟通,将采取积极措施,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提前归还融资款项等有效措施化解平仓风险,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四)本次被动减持的其他相关说明

1、申万宏源证券强制卖出公司股票,造成鸿达兴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二级市场被动减持。

2、本次被动减持未产生任何收益,鸿达兴业集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3、上述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被动减持事项与鸿达兴业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存在冲突。

6、目前鸿达兴业集团正与申万宏源证券就上述事宜积极沟通协商,尽快化解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协商过程中所持公司股份再次出现二级市场被动减持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持股存在平仓风险的情况

经问询公司持股5%以上相关股东,目前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平仓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鸿达兴业集团所持股份存在的风险

截至2018年8月27日收盘,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991,544,1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6%;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80,353,59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6%。

鸿达兴业集团已触及平仓线(含质押到期未归还)的质押股份数为130,491,02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已触及平仓线的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鸿达兴业集团目前正在积极与债权方进行沟通,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提前归还融资款项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协商过程中所持公司股份再次出现二级市场被动减持的情形。

(二)成禧公司所持股份存在的风险

截至2018年8月27日,成禧公司持有公司175,505,4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5,1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7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7%。

成禧公司已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数为38,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已触及平仓线的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成禧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债权方进行沟通,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提前归还融资款项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协商过程中所持公司股份出现二级市场被动减持的情形。

(三)持股5%以上股东皇冠实业所持股份存在的风险

截至2018年8月27日,皇冠实业持有公司167,236,0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7%;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7,236,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7%。

皇冠实业已触及平仓线的质押股份数为95,236,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已触及平仓线的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皇冠实业目前正在积极与债权方进行沟通,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者追加质押物、提前归还融资款项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协商过程中所持公司股份出现二级市场被动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质押的上述部分公司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如该等股东未能追加保证金或提前回购,其质权人可能对公司股票进行减持,从而导致被动减持发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可能发生的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形预披露如下:

(一)可能被动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

截至2018年8月27日收盘,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991,544,1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6%;成禧公司持有公司175,505,4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合计持公司1,167,049,59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15%。

2、持股5%以上股东皇冠实业

截至2018年8月27日,皇冠实业持有公司167,236,09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7%。

(二)本次可能引发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上述股东前期质押的公司股份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即自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2月18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的质权人可能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536,49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期间连续90天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皇冠实业的质权人可能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77,536,49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期间连续90天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上述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对上述预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可能被动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存在冲突。

四、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鸿达兴业集团承诺自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2,802,740股。在该等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均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如上述被动减持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上述股东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鸿达兴业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2、成禧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皇冠实业出具的《告知函》;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