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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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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上述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A股和H股股东户数之和;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2,128户,其中H股股东64户。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逾期债项。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策略有序开展工作:

(1)在水环境治理的要求日益严格的环境下,集团各水务项目深化运行管理,力争提供优质的运营服务;同时推进协议维护等常规工作,保证项目收益。

(2)进一步推进市场开发工作。报告期内,本集团共中标5个水务项目,包括4个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PPP项目,分布在洪湖、宝应、施秉县等地,其中有两个项目涉及乡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及运营;参与中标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获取天津密云路小区电供暖项目,该项目服务面积25万平方米。上述项目的获取,在增加本集团业务规模、扩展业务范围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集团综合环境治理的服务能力。

(3)深化管理创新工作,在直线管理基础上,设立区域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建设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将职能管理授权与业务直线管理相结合,强化区域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集团整体的管理效率。

(4)成功发行3+2年期11亿元公司债券,保证了集团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2、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成果分析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10,77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8%;营业成本64,88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25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8%。净利润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中污水处理业务及再生水管网接驳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与上年度相比没有重大变化,仍以污水处理及污水厂建设、再生水业务、自来水供水、新能源供冷供热、道路收费、科技成果转化业务为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183.8万元,占集团公司营业收入的92.24%。

①污水处理及污水厂建设业务实现收入74,80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3%,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量的增加,报告期内共处理污水57,463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7.5%,同时部分子公司上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②再生水业务实现收入14,9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83%,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自2018年开始按照工程履约进度确认再生水管网接驳业务收入;

③自来水供水业务实现收入4,60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44%,售水量2,305.37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加1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加巴彦淖尔工业供水项目;

④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实现收入3,65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44%,主要原因是滨海新区能源站项目2017年底投入运营,本年取得供冷供热收入;

⑤科研成果转化业务实现收入1,025.0万元,道路收费业务实现收入3,124.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在努力拓展市场的同时,仍继续加强项目运营工作,包括成本控制及协议维护等,尽量降低运营成本,及时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保证项目收益。

(2)其他业务情况

本集团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以技术服务模式进行的污水处理委托运营业务,以及技术、工程咨询类业务,报告期内实现收入8,59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4%,主要是部分项目合同到期未续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因财政部针对该准则的具体应用指南没有正式发布,审计机构及企业一直没有正式执行该准则。随着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2018年7月份应用指南的出台,审计师根据该应用指南建议本公司自2018年半年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管理层已评估应用新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确定将有如下影响:1、公司应当在今年开始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应收款项进行评估,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即坏账准备的金额。2、公司应将对天津市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从成本计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并于年末对其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减值评估。

除上述新准则外,本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董事于中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韩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18年8月17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天津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最新修订的上市规则相关内容,公司在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关联人士的定义、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增加关联交易的审计规定。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流程,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明细详见附件1。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择机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成立区域公司及专业管理中心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对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对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对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对洪湖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洪湖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明细

(1)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增加“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做出决定。”

(2)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前增加“第二十二条 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题,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完成前期论证和相关前置审核程序,并提供议案和相关支持材料。”

(3)增加“第九章 董事会决议执行、反馈与调整”

“第四十二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做出后,总经理应组织经理层按照分工推动实施,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做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决议在施行过程中,由董事会办公室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每半年向集团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集中汇报。决议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由责任部门及时按原流程履行决策程序。集团公司董事会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做出“决策延续”、“调整”、和“终结”的决定。”

原第四十条调整至上述第四十二条。原序号均自动顺延。

除上述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3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导致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等,但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政部针对上述准则的具体应用指南没有正式发布,审计机构及企业一直没有正式执行该准则。随着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2018年7月份应用指南的出台,审计师根据该应用指南建议本公司自2018年半年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管理层已评估应用新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确定将有如下影响:

1、公司应当在今年开始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应收款项进行评估,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即坏账准备的金额。

2、公司应将对天津市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从成本计量转为公允价值计量,并于年末对其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减值评估。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导致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等,但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新准则外,本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于相关会计准则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4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159.01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于2017年10月24日和2017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了有关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和“关于成立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务”)已经成立,正在投资建设该项目。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长沙水务与部分银行对接贷款业务。按照银行要求,本公司需为长沙水务人民币7659.01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与此同时,按照本公司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协议规定,长沙水务需向政府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建设期履约保函。根据银行要求,同时考虑到本公司对长沙水务拥有控制权,本公司拟为长沙水务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履约保函项下长沙水务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659.01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未履约相关赔偿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长沙水务将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长沙水务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楼8楼814

2.法定代表人:周敬东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

2017年12月28日,长沙水务注册成立。截至2018年7月底,未经审计的长沙水务总资产1919.84万元、净资产1914.76万元、负债5.08万元、流动资产1838.63万元、流动负债5.08万元、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0,资产负债率为0.26%。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长沙水务80%股份,长沙水务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履约保函项下长沙水务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659.01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未履约相关赔偿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长沙水务将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此项担保发生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2、本公司同时将和长沙水务签署反担保协议;

3、截止2018年7月底,长沙水务的资产负债率为0.26%,没有超过本公司章程中对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长沙水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59.01万元贷款及500万元履约保函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222.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4.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保函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7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0日和201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有关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中标提示性公告”和“中标公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创”)于2016年10月成立,2017年6月就其拟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长沙天创应向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具建设期履约保函,项目运营后出具维护保函,保函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为盘活资金,长沙天创拟向银行申请500万信用保函。按照银行要求,本公司拟为长沙天创该笔保函提供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长沙天创未履约赔偿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履约保函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长沙天创将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长沙天创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州大道创业大楼1007室

2.法定代表人:周敬东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长沙天创总资产为人民币9273.6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024.4万元、负债人民币5249.23万元、流动资产人民币1912.74万元、流动负债人民币670.64万元、无营业收入、净亏损人民币0.6万元。截至2018年7月底,未经审计的长沙天创总资产为人民币11665.3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894.77万元、负债人民币7770.59万元、流动资产人民币992.93万元、流动负债人民币-343.96万元、无营业收入、净亏损人民币129.63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长沙天创81.43%股份,长沙天创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长沙天创未履约赔偿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履约保函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长沙天创将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此项担保发生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2、本公司同时将和长沙天创签署反担保协议;

3、截止2018年7月底,长沙水务的资产负债率为66.61%,没有超过本公司章程中对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同意对长沙天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信用保函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222.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4.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625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了“关于对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已向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增资人民币2172.89万元,由武汉公司向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公司”)等额增资,用于洪湖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洪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PPP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036.64万元,其中项目总投资的30%为项目资本金,由中标方及政府方代表向洪湖公司增资解决,剩余总投资的70%由洪湖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2018年2月,该项目已开工建设。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洪湖公司已启动银行贷款工作,计划贷款金额人民币5625万元。根据贷款银行要求,本公司需为洪湖公司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洪湖公司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625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洪湖公司将以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洪湖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新堤办事处大兴村

2.法定代表人:马涛

3.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和自来水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财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洪湖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430.6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08.35万元、负债为人民币953.35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90.76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93.3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8.9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8万元。截至2018年7月底,未经审计的洪湖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568.2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81.11万元、负债为人民币5794.91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7541.50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794.9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0.3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3.10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武汉公司100%股权,武汉公司持有洪湖公司90.1%股份,洪湖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洪湖公司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625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洪湖公司将以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此项担保发生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2、本公司同时将和洪湖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3、截止2018年7月底,洪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4.83%,没有超过本公司章程中对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洪湖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25万元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相关融资须全额用于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222.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4.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643.87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于2018年5月18日和2018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了有关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和“对外投资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升级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的公告”。

为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天创”)已经成立,正在进行该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43776.95万元,按照计划,其中30643.87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洪湖天创已启动银行贷款工作,计划贷款金额人民币30643.87万元。根据贷款银行要求,同时考虑到本公司对洪湖天创拥有控制权,因此拟为洪湖天创该笔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洪湖天创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643.87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洪湖天创将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洪湖天创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大兴村特1号

2.法定代表人:马涛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污水处理设备制造、销售、维修;污水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财务情况:

2018年7月19日,洪湖天创注册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经审计的洪湖天创总资产为人民币11163.1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63.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元,无负债。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洪湖天创85%股份,洪湖天创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洪湖天创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643.87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洪湖天创将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此项担保发生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2、本公司同时将和洪湖天创签署反担保协议;

3、截止2018年7月底,洪湖天创的资产负债率为0,没有超过本公司章程中对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洪湖天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643.87万元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相关融资须全额用于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222.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4.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383.82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了“关于对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公司”)已经注册成立,咸宁公司拟投资建设运营的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正在正常进行。

该项目总投资人民币4883.82万元,按照计划,其中3383.82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咸宁公司已于2017年10月启动银行贷款工作,计划贷款金额人民币3383.82万元。根据贷款银行要求,本公司需为咸宁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咸宁公司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383.82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咸宁公司将以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咸宁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铁铺村八组

2.法定代表人:曾凡平

3.经营范围: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再生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水务及环保行业相关设备及材料的生产、供应、销售;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财务情况:

2018年1月25日,咸宁公司注册成立。截至2018年7月底,未经审计的咸宁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678.7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00万元、负债为人民币3178.79万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4508.09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178.7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武汉公司100%股权,武汉公司持有咸宁公司99.9999%股份,咸宁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咸宁公司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383.82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咸宁公司将以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此项担保发生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2、本公司同时将和咸宁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3、截止2018年7月底,咸宁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7.94%,没有超过本公司章程中对被担保单位资产负债率的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咸宁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83.82万元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相关融资须全额用于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222.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4.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本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现场送达和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