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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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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坚持精耕出版传媒主业,不断提升传统业务竞争力,继续加大转型升级力度,积极优化出版发行供应链服务能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本期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7,767.87万元,同比增长12.29%;净利润43,580.45万元,同比减少10.21%,若剔除去年同期净利润中包含的处置文卓和鑫汇股权带来的处置收益1.33亿元,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3.69%。

(一)坚持“三精出版”理念,推动文轩出版高质量发展

2018年,公司以精准出版、精细出版、精品出版的“三精出版”理念为指引,推动本集团出版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升级,出版了一批市场销量高、社会影响好的作品。2018年上半年,新华文轩共有17个品种入选国家出版基金项目,2个品种入选中宣部、总局重点主题出版物,3个品种入选国家古籍整理重点项目,3个项目入选2018年国家民文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我的1997》《太空日记:景海鹏、陈冬太空全纪实》被总局全民阅读办评为2017年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杂草记》入选第十三届“文津图书奖”推荐图书,《赴一场人神之恋的爱情》荣获第八届冰心散文奖。在“走出去”方面,2018年上半年共达成91项版权输出,同比增长34%,输出地域涉及美国、法国、俄罗斯等20个国家和地区。旗下出版单位首创了合作出版与版权置换的商业模式,实现《我爱熊猫》《我们的竹林》等品种落地欧美主流国家。在畅销书方面,2018年上半年,《米小圈上学记》系列图书总发行量超过800万册,成为迄今为止四川出版界销量最大的原创大众图书。根据开卷监控数据,本集团出版上半年销售1-5万册的图书有107种,同比增长70%;销售5万册以上的图书有55种,同比增长67%,其中30万册以上的图书有3种。在IP运营方面,天地出版社的影视互动图书《汪汪队立大功儿童安全救援故事书》《大泼猴》,四川文艺出版社《凤囚凰》的出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018年上半年,公司大众出版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7,791.30万元(含内销),较去年同期增长56.84%;成本为人民币24,898.45万元,同比增长37.11%;毛利率为34.12%,同比上升9.48个百分点。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价格策略调整及成本控制带来。

教育图书出版方面,公司按学段调整设置编辑机构,以便更好地与教材教辅发行市场对接。实行产品经理制,加大市场化产品规划、研发力度,加强市场化教育类图书策划能力建设。以四川省新高考为契机,开发符合“新高考、新课改、新教材”教学要求的“出版+互联网”的高中融媒体AI教辅。

本期间,教材教辅出版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46,719.53万元(含内销),同比增长31.57%;成本为人民币32,089.55万元,同比增长33.97%;毛利率为31.31%,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出版分部的教材教辅业务销售绝大部分为内部销售,在商品印制完成发行分部入库时,出版分部确认向发行分部的销售。因提前备货的需要,春季商品的入库时间被分割在了两个自然年度。

(二)持续发力教育服务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018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在教学用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三大业务上持续发力,以创新发展和规范运营为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教学用书方面,加强中小学教学专家智库建设,为教学提供增值服务,进一步优化品种管理和供应商分类分级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方面,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供应商议价能力不断增强、市场与需求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加强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推出了教育装备管理平台、智慧校园和“文轩趣学——妙懂课堂移动地理教室”,为教育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销售明显增长。“文轩趣学——妙懂课堂移动地理教室”正式亮相第74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并被评为第74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金奖产品,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影响。

本期间,公司教育服务业务对外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10,222.8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77%,主要得益于本集团助学类读物、教育信息化及装备业务销售的持续增长,其中教育信息化及装备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27,100.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3.61%。教育服务业务毛利率为35.54%,较去年同期下降1.73个百分点。

(三)不断完善互联网销售供应链建设和实体书店建设,发展大众阅读业务

2018年上半年,为提升图书供应链效率和议价能力,公司进行了采购组织调整,优化了采购业务流程,建立了适应大众阅读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采供体系。

互联网销售方面,公司通过精细化营销,对经营品种进行优化和调整,突出了专业品类的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部分专业品类图书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同时,公司通过进一步开发客户资源,不断拓展市场。

本期间,互联网销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55,034.3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5%。互联网销售业务毛利率为8.01%,较去年同期上升0.29个百分点。

在“振兴实体书店”的战略背景下,公司推动实体书店建设成果显现,打造了全覆盖、多品牌、多业态的现代阅读服务网络体系。2018上半年,一是加强“多品牌建设、多模式发展、多团队运营”,持续完善实体书店网络布局。新开、升级改造门店共计7家,面积近万平方米,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对“轩客会”品牌实行公司化运作,激发内部发展活力。三是提升时政读物的专业阅读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了时政读物发行主渠道的作用。四是提升团队阅读服务能力,启动实施实体书店人才发展计划,聚焦阅读服务的能力培养,为书店销售业绩提升注入了新动力。

本期间,零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0,136.9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1.22%,主要由于时政读物的销售增长。零售业务毛利率为34.23%,较去年同期下降2.37个百分点。

(四)加强自有物流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拓展第三方物流业务

公司持续优化和提升对主业的物流服务能力,在专业化、精细化上做深做透。2018年上半年,自有物流流转总码洋达到99.81亿元,同比上升21%,其中大众图书流转码洋上升27%。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物流资源,大力拓展和深度挖掘客户潜在业务资源,2018年上半年,第三方物流业务实现收入8,50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13%,初步形成一定的区域市场品牌影响力。

(五)资本经营业务稳步开展

发挥“文轩投资”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以直接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为手段,开展资本经营业务,资本经营业务稳定。

2018年,本公司立足出版传媒业本质,把握国际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以互联网和资本为转型驱动力,围绕大文化消费服务,实施以下策略:

以“三精”出版理念为指引,加大对出版资源的投入,提升出版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图书出版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振兴实体书店,优化实体书店网络布局,继续推进实体门店升级改造,形成“多品牌建设、多模式发展、多团队运营”的经营格局;完善互联网销售平台和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加大渠道信息化建设,打造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体系;做好教材教辅出版发行业务,大力发展教育装备和学科教室等新业务,创新互联网教育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物流内部服务能力,支持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稳步开展第三方业务;充分利用资本经营平台寻求产业资源,通过外部资源与业务板块的嫁接与整合推动主业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以来,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颁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及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根据财政部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因此,本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收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报表列报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于2018年1月1日,本集团首次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上述新收入准则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五(33)】。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8-01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四川新华国际酒店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杨杪先生及董事张鹏先生因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何志勇先生及董事陈云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志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照定期报告审核程序,该报告经公司管理层审议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该报告已于2018年8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及进行披露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同时在上交所主板(A股)和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制报告》规定,公司应当定期检讨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的情况。本公司对照《企业管治守则》条文逐一进行检讨,履行了相关义务和责任,并制备了清单。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全面履行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中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董事会同时确认:本公司已按照A股有关公司治理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相关义务。上述守则遵守和履行的检讨情况已于2018年8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A股《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18年中期报告》及《2018年中期业绩公告》。该报告已于2018年8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华文轩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申报、披露及违规责任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新华文轩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8-01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四川新华国际酒店5楼4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雄兴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华文轩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新华文轩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8-01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7.12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98,7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03号)于2016年8月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人民币48,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654,815,2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640,101.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778号)。

2018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11,938.9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3,010,445.9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82,164,652.1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于2016年8月3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其中,“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11350000000606313在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专项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传物流”)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开立的原专项账户697921507在文传物流专项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传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表: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截至本期未,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18-02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服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教育服务业务包括本集团向学校和学生发行教材及助学类读物,以及向中小学校提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服务。

零售业务包括门店零售业务、团购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