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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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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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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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污水处理行业继续保持着健康发展的势头,国家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出台、供给侧改革、提升水处理标准、发展生态与循环经济等政策和加快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等一系列举措给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机遇。作为专注于此行业的地区性重要企业,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上下一心,求真务实,把握发展规律,按照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坚持“优质、高效、守信、创新,为社会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服务大众、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耕于主营业务,深化和巩固公司在污水处理行业地位;积极拓展流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新兴领域;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工作力度;积极扩大产能和服务规模,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与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积极参与政府引领的PPP模式合作,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简述如下:
(一)财务指标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26.19万元(人民币,下同),较去年同期增长23.79%;实现净利润3,731.3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47%,每股收益为0.17元;净资产10.67亿元,较年初增加4.48%;资产总额34.34亿元,较年初增加21.32%,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汕头新溪项目、汕头苏南项目、汕头苏北项目、湖南城陵矶项目进入商业运行所致;总资产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在建工程项目投资规模扩大同时项目融资增加所致。总体上,公司2018年上半年业绩稳健增长,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效益逐步呈现和释放,资产状况良好,污水处理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污水处理量略有增长。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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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融资情况。公司于2017年9月份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含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额投入岳麓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2018年4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8次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审核通过。2018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依照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和核查,并于2018年4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三)项目运营情况。新《环保法》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对于污水处理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稳定、达标的运行是政府对项目的核心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运营优势,强化运行管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商业运营项目运行平稳,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运营质量不断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进入商业运营,同时,有效推进其他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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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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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拓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市场拓展工作力度,在项目拓展方面积极开展工作。2018年8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竞标联合体中标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约44,499.48万元(公告编号“2018-043”)。
2018 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寻求市场机会,积极参与政府引领的PPP模式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开拓业务市场,实现市场拓展目标;加强公司融资领域工作;管控好经营风险;严控投资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保证公司各项目顺利实施、达标运营,巩固公司在污水处理行业地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8-04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包括《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除延长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外,已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不变。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外,已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增资:向汕头市联泰苏南水务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苏南水务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7,100万元;向汕头市联泰苏北水务有限公司增资5,6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苏北水务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700万元。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牵头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拟以货币出资6,75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5%;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出资2,245.5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4.95%;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出资4.5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0.05%。
同时,董事会同意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联合体其他方签订《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章程》等项目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办理项目公司设立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同意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项目公司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的其他协议、合同和文件。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项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的其他协议、合同和文件。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55)。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7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8-04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牵头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拟以货币出资6,75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5%;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出资2,245.5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4.95%;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拟以货币出资4.5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0.05%。
同时,同意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联合体其他方签订《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章程》等项目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办理项目公司设立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同时,同意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项目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的其他协议、合同和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项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同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该合同项下的其他协议、合同和文件。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 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8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96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1,790.6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4,060.92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72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7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69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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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67,484,251.85元人民币(包含支付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13,017,624.00元人民币),加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344,120.29元人民币后(扣除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余额23,174,692.44元,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本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大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7日,由于更换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重新签订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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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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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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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公司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注2: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为保持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公司实际效益扣除了预先投入的借款资金利息。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5,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96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31,790.6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税金人民币4,060.92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72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6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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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290,314,824.00元中包含的13,017,624.00元与上市相关的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5,446.66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8,954.40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17.4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44号),截至2017年4月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954.40万元。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将募集资金18,954.40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未使用完毕的金额为2,317.4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8.3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节余资金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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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由于政府方负责的进水管网和排水管网无法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按时提供使用,导致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因进入商业运营时间推迟而致项目延期。经2018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将湖南城陵矶项目进入正式商业运营日期延至2018年5月1日;2018年7月9日,公司之子公司岳阳联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备忘录,由于项目厂外配套管网尚未全部建成通水,自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期间,甲方每月按17万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自2018年10月1日起,甲方按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计费方法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期限为25年,至2043年9月30日止。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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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商业试运行阶段,于2016年4月进入商业运行阶段。为保持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一致,公司实际效益扣除了预先投入的借款资金利息,且以商业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作出了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将于2018年10月31日期满。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于2018年4月9日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5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的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有效延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公司拟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的有效期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1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汕头市联泰苏南水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南水务”)、汕头市联泰苏北水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北水务”)
● 增资金额:苏南水务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苏北水务增资人民币5,6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增资:向苏南水务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增资完成后苏南水务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7,1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北水务增资5,6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苏北水务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7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苏南水务增资7,000万元;以自有资金向苏北水务增资5,600万元。
本次增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引起全资子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增资后,苏南水务及苏北水务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汕头市联泰苏南水务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北湾村金鸿公路以西、西和路以东、莲凤路以北莲下污水处理厂
3、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4、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5、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给排水设备制造;污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
6、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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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苏南水务总资产26,107.28万元,净资产132.66万元:2018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98.35万元,净利润32.66万元。
(二)汕头市联泰苏北水务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金樟公路南侧、头冲河东侧东里污水处理厂
3、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4、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5、经营范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给排水设备制造;污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
6、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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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苏北水务总资产19,726.16万元,净资产120.98万元:2018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46.57万元,净利润20.98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苏南水务、苏北水务增资,系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本次增资后将进一步增强苏南水务、苏北水务资金实力,以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要。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苏南水务、苏北水务负责所属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两公司负责项目已正式进入商业运营,但依然可能存在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上述子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加强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
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18年8月6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机三勘”)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下称“项目”)。在联合体各方与项目招标方签订《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下称“项目合同”)之后,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和项目合同等的相关约定,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拟以货币出资6,75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5%。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发生签订关联施工采购交易合同次数为2次,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40,893.23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累计发生共同投资次数为2次,累计共同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5,575万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8月6日,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关于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中标的公告》,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所组成的联合体(下称“联合体”)中标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下称“项目”)。
项目中标后,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与联合体成员签订了《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下称《PPP项目合同》)。现根据《项目招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和项目合同等约定,联合体各成员需按承诺的出资比例在汕头市潮南区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现经联合体三方友好协商,拟由公司牵头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0.22%),公司拟以货币出资6,75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75%;关联方达濠市政拟以货币出资2,245.5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4.95%;非关联方中机三勘拟以货币出资4.5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0.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本次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同时,本次拟发生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三)注册资本:111,800万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五)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码头、航道建设项目及全部配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市政工程设计。
(六)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0,005.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82,133.92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67,871.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396.93万元。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施工采购交易
1、2017年8月,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编号为LTHB-JS-201701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PPP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29,081.32万元(公告编号“2017-035”)。
2、2018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LTCH-JS-201801”),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211,811.91万元(公告编号“2018-044”)。
(二)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2017年10月,公司与达濠市政、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中标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并于2018年2月与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公司与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达濠市政于2018年1月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8,075万元,出资占比75%;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4%;达濠市政出资占比1%。(公告编号“2018-001”)
2、2017年12月,公司与达濠市政、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中标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并与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与达濠市政于2018年1月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出资占比75%;达濠市政出资占比25%。(公告编号“2018-009”)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荣
4、注册资本:9,000万元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经营范围: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含管网、泵站)、生态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比例:单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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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以实际工商备案登记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出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同股同权。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系公司中标项目后续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需要。本次出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以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审慎、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投资、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新设立项目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
七、审议程序情况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出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同股同权。交易方式客观、独立、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是项目实施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出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同股同权。交易方式客观、独立、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项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18年8月6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或“承包人”)、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机三勘”)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下称“项目”)。联合体各方与项目招标方签订《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下称“项目合同”)之后,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和项目合同等的相关约定,按承诺的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设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由项目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下称“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由达濠市政负责为该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和材料采购等服务。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38,309.92万元。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发生签订关联施工采购交易合同次数为2次,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40,893.23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累计发生共同投资次数为2次,累计共同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5,575万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8年8月6日,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关于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中标的公告》,确认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机三勘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下称“项目”)。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和项目合同的约定,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由公司牵头与联合体各方按承诺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公司协助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由中机三勘负责项目的勘察等工作;由达濠市政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达濠市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等资质,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能力等的证明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达濠市政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工程施工等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须由项目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负责为该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和材料采购等服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拟设立的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5%,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本次项目公司拟与达濠市政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三)注册资本:111,800万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五)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码头、航道建设项目及全部配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市政工程设计。
(六)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0,005.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82,133.92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67,871.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396.93万元。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施工采购交易
1、2017年8月,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编号为LTHB-JS-201701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PPP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29,081.32万元(公告编号“2017-035”)。
2、2018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LTCH-JS-201801”),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211,811.91万元(公告编号“2018-044”)。
(二)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2017年10月,公司与达濠市政、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中标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并于2018年2月与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公司与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达濠市政于2018年1月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8,075万元,出资占比75%;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4%;达濠市政出资占比1%。(公告编号“2018-001”)
2、2017年12月,公司与达濠市政、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中标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并与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与达濠市政于2018年1月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出资占比75%;达濠市政出资占比25%。(公告编号“2018-009”)
四、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下转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