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年7月1日[2015]1478号文件准予注册募集,并于2016 年11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979号)。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投资于全球市场的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香港、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内外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获取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分为:一是投资产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股票的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为2018年7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名称
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与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的股票,通过对投资对象的精选和组合管理,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以下无特别说明,均包括exchange traded fund, 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对冲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以进行证券借贷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本基金以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于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香港、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投资各个市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上限如下:美国为95%,香港为95%,欧洲为50%,日本为50%,境内市场为95%,其他国家或地区为50%。
香港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投资,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
五、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及股票投资策略适用于境内市场投资、境外市场投资及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采用稳健的资产配置和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根据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状况,通过分析全球经济形势、经济结构特征、地区及产业竞争优势以及股票市场、固定收益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确定投资组合的投资范围和比例。在股票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选出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中商业模式清晰、竞争优势明显、具有长期持续增长模式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上市公司,精心科学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以获得中长期的较高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是精选股票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全球经济形势、经济结构特征、地区及产业竞争优势和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采用情景分析法,分析股票市场、固定收益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在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符合基金合同投资比例的前提下,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根据以下几方面指标,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境外市场和境内市场的资产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1)宏观因素(GDP/CPI等)、行业发展因素、政治因素--判断境内外市场基本面趋势。
(2)估值(PE/Earnings Growth等)/资金利差等指标--判断境内外市场吸引力。
2、个股精选策略
为了达到精选之目的,本基金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构建“初选股票库—备选股票库—核心股票库”三级过滤模型来逐级优选股票,在确定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范畴的基础上,发掘商业模式清晰、竞争优势明显,具有长期持续增长模式、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优质公司进行投资布局;同时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股票投资过程中,对投资标的进行持续严格的跟踪和评估。
(1)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范畴的界定
本基金对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1)基于互联网技术与移动通信技术的结合并实践产生新业务形态的企业;从产业链角度来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制造商、技术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应用开发商、电信运营商、平台提供商、手机方案提供商、广告代理商等。2)传统行业中运用移动互联技术、理念对企业生态进行变革和重构的企业;从三个层次来衡量:一是利用互联网思维对企业架构、流程和经营理念的重构;二是利用移动互联工具对营销和渠道环节的重构;三是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对生产环节及供应链的重构。
同时,本基金必须对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全球移动互联主题概念和投资范围的认定。
(2)初选股票库的构建
本基金对初选股票库的构建,是在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界定的范畴中,过滤掉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
(3)备选股票库的构建
基于对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产业/行业的深入研究,本基金挑选能够受益于移动互联大趋势的企业来进行备选股票库的构建。本基金从三个角度来筛选受益于移动互联趋势的企业,包括:
1)定量筛选,挑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移动互联业务收入(或受益于移动互联趋势而新增的业务收入)增长率大于其传统业务增长率的企业。
2)定性筛选,挑选能够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等对企业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供应链结构、企业治理等进行变革和创新,从而具有快速增长的企业。
3)定性筛选,挑选在移动互联趋势下产生的创新型企业,顺应技术发展趋势,能够产生爆发式增长。
(4)核心股票库构建
在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定量评估、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来综合评估备选公司,从中选择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长期持续增长模式的公司。具体如下:
1)竞争优势: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本基金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分析将从企业的技术、管理、品牌和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同时结合移动互联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具有市场优势的企业,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增长率。
2)成长性:本基金对企业成长性的分析从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内生增长即通过分析企业的商业模式、竞争优势、行业前景等方面来选择业绩增速最快、持续性更强的公司。外延增长分析即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经营规模扩张的公司,以及被并购价值、资产或品牌价值明显、被并购后能够出现经营改善、利润水平大幅提高的公司。
3)公司治理:本基金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
4)财务稳定:本基金对企业财务稳定性的分析将包括定量及定性两方面。在定量的分析方法上,我们主要参考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同时,基于定性的公司基本面分析对公司未来盈利状况进行预测,综合考虑行业前景、下游需求、市场地位和财务结构等方面进行判断。
(5)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构建投资组合并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进行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的债券投资。
4、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衍生品投资。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利用汇率衍生品,降低基金汇率风险;利用指数衍生品,降低基金的市场整体风险;利用股票衍生品,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降低流动性成本;等等。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3)世界主要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移动互联主题相关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风控经理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1)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市场环境提交策略报告并讨论;行业研究员就移动互联领域的投资价值比较提交研究报告并讨论;针对移动互联领域的各相关行业,由相应的行业研究员就该行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及中长期预期进行深入研究提交研究报告并讨论;
(2)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建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4)投资研究部提交备选股票库,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及行业研究员决定核心股票名单;
(5)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方案;
(6)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7)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8)风控经理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境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4)本基金境内投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5)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境外投资中,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16)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发行的证券总市值。
(17)本基金境内投资: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8)本基金境内投资: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本基金在境外投资中,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受上述限制;
(20)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21)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述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22)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2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24)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5)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若基金超出上述除第(2)、(11)、(17)、(18)条以外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工作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可将调整时限从30个工作日延长到3个月。
2、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境外投资中,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3、本基金境外投资中,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 现金;
2) 存款证明;
3) 商业票据;
4) 政府债券;
5)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4、基金境外投资中,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5、基金境外投资中,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6、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0%*人民币计价的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50%*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收益率
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海外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组成成分,以反映在海外交易所上市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整体走势。
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由移动终端提供商、移动互联网平台运营商、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商品销售商和内容服务提供商,以及其他受益于移动互联的公司中选取样本股,以反映上市公司中移动互联网相关产业公司股票的走势。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全球移动互联主题相关公司股票的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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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47,468,890.68人民币,占期末净值比例12.74%。
1.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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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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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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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使用的境外证券代码为彭博代码。
1.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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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主要采用穆迪、标准普尔等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提供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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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九、基金的业绩
一、本基金在业绩披露中将采用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
1、在业绩表述中采用统一的货币;
2、按照GIPS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
3、如果GIPS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明其差异;
4、对外披露时,需要注明业绩计算标准是符合GIPS要求的。
二、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资产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8、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称“税收”);以及聘请税收顾问的费用;
9、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9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年2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724,224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2015年4月16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1967 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林福杰先生,2018年3月21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程峰先生,2016年11月20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副处长,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晖先生,2015年4月16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2007年3月2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年出生,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学者。现任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理事。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林志军先生,2015年4月16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1955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现为德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2011年12月19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委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始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等栏目资深评论员。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2004年10月20日担任监事,2015年6月30日担任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富先生,2015年9月8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先生,2015年6月30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1978年出生,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2008年2月23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2008年2月23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2013年8月8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9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2015年6月25日担任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雷继明先生,2012年3月7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2013年1月7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2011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2015年8月5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2年出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2005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李骁先生,2017年3月3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9出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处长,厦门建行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资深专员(副总经理级)。2016年9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2015年6月25日担任督察长。国籍:中国,1978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2015年3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杨瑨先生,国籍:中国。清华大学工程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2010年8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2017年1月担任公司的TMT行业分析师,2017年1月25日至今任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6月21日至今任汇添富文体娱乐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5日至今任添富配售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韩贤旺先生,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5月16日任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欧阳沁春先生,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5月16日任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首席经济学家)、王栩(权益投资总监)、陆文磊(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劳杰男(研究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74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William B. Tyre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式:合伙制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简介: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约5千人,在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Sean Pairceir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Taylor Bodman先生领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BBH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近一百个市场。截至2016年6月30日,托管资产规模达到了4万亿美元,其中约百分之七十是跨境投资的资产。亚洲是BBH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25年,亚洲服务管理资产近6千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近4400名员工。我们致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BBH多年来在行业评比中屡获殊荣,包括∶
在《全球托管人》(Global Custodian)杂志的“2015年共同基金行政管理调查”中被评为“全球杰出表现者”;在“2015年行业领导者大奖”中被评为北美共同基金管理客户服务第一名;在“2014代理银行调查”中被评为美国代理行资产服务第一名;在“2013年证券借贷调查”中被评为证券借贷人全球范围第二名、全球证券借贷供货商第二名;在“2013年全球托管银行调查”中,BBH在机构投资者12项类别中有9项位列第一,2项位列第二,在基金管理者8项类别中有2项位列第一,5项位列第二。
在《全球投资人》(Global Investor)杂志“2015年次托管银行调查”中被评为美国第一名(资产管理总额加权和非加权);在“2015年全球托管银行调查”中被评为亚太地区使用多个托管人的客户第一名(加权)、共同基金管理者第二名(全球和仅美洲地区);在“2014年全球托管银行调查”中,被评为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0亿美元的客户全球第一名、资产规模超过30亿美元的客户欧洲、中东、非洲地区第一名、美洲共同基金管理者第一名。
在《ETF Express》杂志“2016年ETF Express大奖”中被评为“最佳欧洲ETF基金管理者”;在“2014年ETF Express大奖”中被评为“最佳北美ETF基金管理者”。
在《R&M 调查》(R&M Surveys)的“2014年Custody.net 全球托管银行调查”中被评为美洲第一名。
在《Private Asset Management》杂志中被评为“2015长期业绩最佳财富管理人”。
在《World Finance》杂志中被评为“2014年美国最佳私人银行(东部)”。
在《Wealth & Finance International》杂志中被评为“2014年美国最佳私人银行”。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丹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煜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bank.pingan.com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公司网站:www.srcb.com
1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客服电话:96198
网站: www.bjrcb.com
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1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复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联系网址:www.njcb.com.cn
1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7)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1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413号报业传媒大厦B楼
客服电话:0519-96005
公司网站:www.jnbank.com.cn
19)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电 话:95352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2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注册地址:江苏省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客服电话:96067
网站:www.suzhoubank.com
21)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晨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客户服务热线:96592
网址:www.urcb.com
22) 南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南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孝周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南洋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
客户服务电话:(86-21) 3856 6666 或 400-830-2066
网址:www.ncbchina.cn
23)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注册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站:http://www.jshbank.com/jsyh/index.html
24)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蜀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客服电话:0871-96533 或 400-88-96533
网站:http://www.fudian-bank.com
25)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国华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95
网址:http://www.hfbank.com.cn/
26)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注册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衙前段
办公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衙前段
客服电话:400-8296596 96596
网址:www.lwrcb.com
27)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4006696178
网址:http://www.jinzhoubank.com/jzbank/index.html
28)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547号信合大厦A幢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547号信合大厦A幢
客户服务电话:96526
网址:http://www.lcrcbank.com/
29)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剑飞
注册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
办公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
客服电话:4008896596或96596
网站:www.yqbank.com
3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健
注册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3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3)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28楼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34)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网址:www.gwgsc.com
3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3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服热线:95579
网站:www.95579.com
3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站地址:www.dtsbc.com.cn
38)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下转196版)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