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鑫军先生,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55998513B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潘鑫军先生简历
潘鑫军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