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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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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做精做实存量、做大做强增量,加快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设备运行,强化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和风能利用率。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50563.29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 37.33%;累计完成上网电量49326.33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 37.45%。二是加快在建工程建设,福清马头山、王母山风电场工程分别完成18台、13台风机基础砼浇筑,福清大帽山风电场工程完成部分风机机位清表和场内道路清表,升压站场地平整已完成;平潭青峰二期风电项目已完成风力发电机组、施工监理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正全力推进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三是坚持“走出去”发展战略,继续跟踪、推进原有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积极寻找优质项目并购和投资机会,增加公司项目资源储备。四是积极拓展新业务,参与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未来利润增长点。五是继续强化内控管理,重点开展工程内控审计,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数)25,162.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46%;实现利润总额(合并数)10,39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27%;实现净利润(合并数)8,325.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15.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01%。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骏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8年8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中闽能源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有限”)向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闽有限分别于2017年9月提款8000万元、2018年3月提款4000万元、2018年4月提款3000万元。

鉴于2017年9月提款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会议同意中闽有限继续向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壹年,年利率为不超过一年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即4.785%),借款用途为借款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维修及耗材采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335,36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27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6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0.00万元。

2015年5月5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验字C-00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2,100.7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962.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569.2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93.2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572.85 万元。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673.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46.32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6.2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3,069.1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竣工,但由于受到雨季影响有效施工期缩短,施工过程涉及的电力线路、管线、坟墓较多,以及电网110KV送出线路建成时间较迟等因素,总体施工和设备投产进度受到影响。2016年4月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

2、截至2016年6月30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381.92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6月30日竣工,但由于部分项目用地涉及坟墓较多,迁坟补偿等事宜沟通时间较长,所在地恰逢乡镇政府换届等原因,导致征交地迟缓。2016年9月14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7,523.95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竣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并网发电8台风电机组,其余4台基础浇筑已完成,并具备风电机组安装条件。但由于风电机组设备供货方原因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履行剩余4台风电机组的供货义务,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滞后,公司无法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2台风电机组的全部并网投产。2017年1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的完成期限至2017年3月31日。2017年剩余4台风电机组因供货方原因陆续到货、安装、并网及调试,至2017年9月30日,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12台风机已全部正式投产运营。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8年8月28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