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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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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8版)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顾建忠董事、董秀明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傅帆董事、潘卫东董事代行表决权;其余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原计入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相关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计入新增的“资产处置损益”及“其他收益”项目,并对比较期相关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重述,上述规定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没有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9,352,080,397股计算得出。

(3)2018年3月,公司对浦发优2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8.25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公司考虑了浦发优2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4)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根据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计入投资损益,若按原口径还原至利息收入,集团净利差为1.72%,净利息收益率为1.81%。

(9)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总资产收益率未年化处理。

2.2.2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2.3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2.3.1优先股股东总数

2.2.3.2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浦发优1单位:股

(2)浦发优2单位:股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科技引领,打造一流数字生态银行”战略目标和“调结构、保收入、强管理、降风险”经营主线,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上半年经营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2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89亿元,下降2.13%;实现利润总额341.6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90亿元,下降7.05%;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4亿元,增长1.43%。2018年上半年,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为0.4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0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6.9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88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为24.28%,比上年同期上升1.39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0,917.5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54.81亿元,下降0.74%;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为33,456.37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0.37 亿元,增长4.73%。本集团负债总额56,443.4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19.15亿元,下降1.09%;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为32,104.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4.76亿元,增长5.68%。

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优化资产业务结构,确立了“零售提收益、增存款,对公调结构、抓负债,资金去杠杆、增税盾”的策略,在实现零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业务深化结构调整,强化重点领域配置,金融市场业务去杠杆、优投向。报告期内,零售业务占营收比重持续上升。截止报告期末,零售存款6,089.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1.07亿元,增长25.08%;零售贷款利息收入410.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05亿元,增长28.46%。

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保持信贷业务运行平稳的同时,扎实推进“降风险”各项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处置化解,主动作为,强化政策引领与授信管理,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689.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6%,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46.52%,比上年末上升14.0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3.02%,比上年末上升0.18个百分点。

集团化、国际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和境外机构业务取得新进展,服务和创收能力持续提升。集团协同规模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投资企业经营良好,合计实现营收46.55亿元、净利润16.94亿元。继香港分行和新加坡分行开业后,伦敦分行获得当地监管的批准,并于2018年2月6日正式开业,推动公司实现跨欧亚跨时区经营。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成本收入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实现营业收入822.56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89亿元,下降2.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69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4亿元,增长1.4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是:报告期内手续费收入减少。

(2)利息净收入下降的原因是:根据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计入投资损益。

(3)所得税费用下降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免税收入增加。

3.2.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822.56亿元,同比减少17.89亿元,下降2.13%。

下表列出本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1,663.85 亿元,同比增加134.47亿元,增长8.79%。

下表列出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不含总行本部)、江苏、浙江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512.97 亿元,同比减少5.06 亿元,下降0.98%。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2.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1,326.23 亿元,同比增加140.30 亿元,增长11.83%;本集团加大了零售业务的发展力度,零售贷款利息收入410.96亿元,同比增加91.05亿元,增幅28.46%,平均收益率6.45%,同比上升0.57个百分点。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86%,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5.65%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367.91亿元,同比上升3.49%,投资平均收益率为4.33%,同比上升了0.51个百分点。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51.78亿元,同比增长5.46%,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3.14%,同比上升了0.51个百分点。

3.2.2.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813.26 亿元,同比增加145.36亿元,增长21.76%。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286.36亿元,同比增长21.66%,平均成本率1.84%,同比上升0.28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344.82亿元,同比增长22.37%,主要受同业资金规模和利率增长的影响。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151.03亿元,同比增长20.06%。

3.2.3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309.59亿元,同比下降3.9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7.64%,下降了0.72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8.60亿元,同比下降17.78%,其他非利息收益110.99 亿元,同比增长37.2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上半年实现收入226.63亿元,同比减少35.94亿元,降幅13.6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2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收益93.82亿元,同比增加32.44亿元,增长52.8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2.34亿元,同比增加94.06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199.71亿元,同比增长3.82%;成本收入比为24.28%,同比上升1.39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严格不良贷款分类管理,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基础;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为264.82亿元,同比下降0.7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52.61亿元,同比减少29.68亿元,下降36.0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0,917.5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54.81亿元,下降0.7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1客户贷款及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3,456.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73%;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4.92%,比上年末上升2.87个百分点。

3.3.1.2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总额20,077.2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262.43亿元,下降5.9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投资

报告期末,由于本集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表项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与计量相关要求列式,本集团持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投资余额为13,804.94 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2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56,443.4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19.15亿元,下降1.0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客户存款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32,104.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24.76亿元,增长5.6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3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4,474.1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408.5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3%;未分配利润为1,138.56亿元,比上年末下降4.9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贷款质量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689.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6%,比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46.52%,比上年末上升14.0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3.02%,比上年末上升0.18个百分点。

3.5.1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重组贷款为原已减值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贷款。

3.5.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5.38%,比上年末下降1.52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40.04%,比上年末上升1.16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4.58%,比上年末上升0.36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5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6贷款迁徙率情况

3.5.7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反映了以下各项要素: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6商业银行其他监管指标分析

3.6.1资本结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网(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12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386亿元,2013年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154.40亿元。

3.6.2杠杆率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杠杆率指标进行了计量。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为6.42%,比2017年末上升0.32个百分点;本行杠杆率为6.14%,比2017年末上升0.27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3.6.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6.4公司近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本表中本报告期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拆借资金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含境外分行)。

(2)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过渡期内对2018年底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为10.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