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75 公司简称:华光股份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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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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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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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传统能源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高位;市场资金面流动性紧张,资金回笼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公司坚持稳健经营,防范风险;同时开拓创新,积极适应市场环境。2018年上半年公司完成销售收入35.9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市场拓展方面
华光股份注重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市场的转型;重视海外市场布局,积极发展战略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公司电站装备制造及工程服务新增有效订单41.25亿元。其中,新增工程总包有效订单20.44亿元,同比增长22.54%;新增海外订单4亿元。同时,环保新能源设备订单比重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以燃机联合循环余热锅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生物质炉为代表的新能源设备有效订单11.24亿元,新能源设备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市政工程与服务新增订单3.18亿元,子公司市政设计院中标了“宜兴市农村污水治理及城乡污水管网工程(第一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合同金额7.43亿元。
(二)技术创新方面
公司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精准创新,助力产品及产业升级,着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企业合计获得授权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44项。公司对新能源技术和环保能源产品加大了研发力度,与清华大学合作重点开展了煤粉炉低氮燃烧技术攻关,对公司首台H级分布式能源余热锅炉项目优化设计等。子公司华光新动力自主研发脱白技术,可有效治理烟囱出口的有色烟羽和石膏雨,已在广州万利达等项目中起到良好效果。
(三)生产技改/项目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生产制造及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内部挖潜,降本增效;完善流程,防范风险。
报告期内,电站装备及工程服务方面,锅炉设备投产101台/11,012.48蒸吨。电站工程项目共开展了25个项目施工建设,涉及传统电站总包、光伏电站EPC、电厂改造等各个领域,其中海外电站总包项目3个,光伏电站工程项目18个,报告期新增承接光伏电站工程装机容量430MW,公司累计承接光伏电站工程装机容量1,027MW。
报告期内,公司市政环境工程主要围绕“设计-投资-工程-运营”业务链谋转型。子公司国联环科投运污泥日处理能力达1600吨,子公司世纪天源累计地热供暖签约面积超过300万平米。
(四)热电能源供应方面
热电板块围绕“做大做强供热业务”和“打造热电管理标杆企业”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安全、环保、热网等生产经营领域标准化建设,完善热网调度信息平台的技术方案,启动智慧热网建设工作。公司的热电板块主要以供热为主,报告期内完成售热328.69万吨,热力应收款回笼率约98.24%,管损控制在7.44%。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热电企业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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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融资方面
2018年1月,公司现金出资9,000万元与Tyco Ireland Limited等3家中外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从事绿色建筑和节能服务,各方通过优势互补,树立合资公司在建筑节能领域的技术、金融、卓越运营和销售渠道方面的竞争优势。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尝试绿色金融,联合国联证券开展供热收益权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联华光供热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726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临2018-030),本项目于2018年7月27日成功发行,发行总规模2.6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2.5亿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7〕30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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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书面及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审计监察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会议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2018-03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2018-03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5号)批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22,006.00万元(含本数)作为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华光股份本次发行新股15,493,13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84元/股,共募集资金214,424,988.40元,扣除承销费1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98,424,988.4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账,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99号《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支付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9,174,988.40元;于2017年12月27日支付完成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5%股权和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现金对价合计189,250,000.00元,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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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独立财务顾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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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工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其中,支付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5%股权和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现金对价共计189,250,000.00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9,174,988.40元,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已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220,000.00元,本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174,988.40元,根据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募集配套资金少于募投项目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经公司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意见,公司可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9,174,988.40元置换预先已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自有资金9,174,988.40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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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14日出具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7)01177号);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已于2017年7月14日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7年8月18日,公司从工商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9,174,988.40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一: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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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用1600万元。
注2:公司支付惠联热电25%股权和友联热电25%股权收购现金对价已于2017年12月27日办理完毕。
注3:关于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付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7年8月18日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