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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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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87           公司简称:基蛋生物

二零一八年八月

中国 南京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以“追求卓越、传递健康”为企业理念,多年来始终专注于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变化,抓住市场机遇,公司管理层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以创新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协调员工团队作战,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亿元,同比增长46.74%,实现净利润1.31亿元,同比增长45.71%,具体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建立健全的市场服务网络。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市场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布局,积极开拓不同业务模式,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加强人才团队梯队建设与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业绩持续稳步增长。上半年度,公司分别在黑龙江省、新疆设立了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提升各区域终端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二)加强市场品牌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加医疗行业年度重要展会、主办或协办医疗领域专科学术年会,通过线上多媒体结合线下活动等宣传形式,不断提高终端接触水平,强化品牌印象。上半年度,公司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如Medlab迪拜展、上海春季CMEF(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重庆输血会CACLP、杭州POCT年会、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年会、中国老年医学学会急诊年会、中美微生物高端论坛等,并凭借优质的服务以及过硬的产品,公司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三)加大技术创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现有产品技术平台,公司不断开展创新研究,增加新项目、新产品,以补足和丰富自产产品种类。公司全产业链布局已具规模,核心竞争力不断得到增强。2018年上半年,完成了多项新产品的研发与上市工作,公司目前已经推入市场的产品有CM-8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其系列配套试剂,Getein1200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计划于2018年年底推向市场,计划明年推入市场的有POCT系列的促甲状腺激素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干式免疫荧光法)及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端脑利钠肽前体二合一检测试剂盒(干式免疫荧光法)、发光心肌系列试剂,Getein3600生化免疫定量分析仪及其系列配套试剂、Getein200便携式生化免疫分析仪及其系列配套试剂。公司一直注重自主研发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自主研发的各项技术及时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商标。2018年上半年公司申请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计拥有专利6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2项(含子公司)。

(四)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运营管理方面采取了多项管理措施,包含信息化管理、导入MES系统、PLM管控平台等,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控,确保生产准确性。另外,公司在生产自动化方面不断改进,完善线体平衡率,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建立培训体系,培养员工的品质意识,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提升中层干部的生产管理能力,从各方面保证产线品质。

(五)实施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运营效率,2018年上半年累计信息化投入300万余元,对ERP系统、OA系统深度应用、数据中心加大投资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本部、现有子公司、办事处信息系统的升级,实现总公司与子公司、各地办事处的高效联动运营;同时,建成集宣传展示、售前咨询、售后服务、培训辅导、营销管理于一体的覆盖国内外的综合营销网络平台。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3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吴旋、郭超强和梁芳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22万股,回购价格为20.321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公司OA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8年01月05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以28.9元/股的价格向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9.9175万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18年3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因授予日后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89.9175万股调整为88.9175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5人。

7、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等规定,因激励对象吴旋、郭超强和梁芳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将上述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公司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前一日的总股本13,288.91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故现需对2017年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回购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上述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3,000股调整为32,200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3.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3214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22万股。

(四)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3214元/股。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65.435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86,012,645股。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吴旋、郭超强和梁芳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0.321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激励对象吴旋、郭超强和梁芳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3人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3.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9元/股调整为20.3214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程序、价格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资等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激励对象吴旋、郭超强和梁芳已离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22万股,回购价格为20.321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将由18,604.4845万股变更为18,601.2645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604.4845万元变更为18,601.2645万元。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8年8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蛋生物”)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用于募投项目,公司配套拟定了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或物资采购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与募投项目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等合同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交易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项目建设或物资采购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手续。

3、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票据)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财务部与募集资金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6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商议,现决定不再续聘瑞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拟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业务。中天运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在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做出的勤勉、尽责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执行事务合伙人:祝卫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天运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并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运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7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或“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苏恩本先生提名,现提名孔婷婷女士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孔婷婷简历

孔婷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本科学历。2008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先后从事研发、生产、质管等工作,曾担任公司监事一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8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安徽省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基蛋云稞医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安徽基蛋”)

●本次投资金额和比例: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高立云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5%),自然人吴立群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5%)。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本次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开拓公司在安徽地区的市场,充分利用当地经销商的渠道、客户和配送资源,公司拟与自然人高立云、吴立群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安徽基蛋,安徽基蛋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高立云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5%),自然人吴立群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5%)。

2、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安徽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该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已对高立云、吴立群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高立云,女,大专学历,国际贸易专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现居住合肥市蜀山区颐和花园,2009年至今在安徽建云医疗器械公司任业务主管,总经理。

吴立群,女,本科学历,财政学专业,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现居住在合肥市蜀山区颐和花园,2009年至今在安徽金百棵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

3、高立云、吴立群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基蛋云稞医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3、法定代表人:高立云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试剂仪器、实验室设备、家具家用家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仪器、计算机软件及外用设备、教育教学装备、纺织及服装用品、预包装化妆品、办公用品及耗材、日用百货、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日用消毒品、化学试剂;生物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信息咨询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7、出资比例: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高立云

丙方:吴立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设立公司开展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基蛋云稞医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的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安徽基蛋”)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高立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试剂仪器、实验室设备、家具家用家电;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仪器、计算机软件及外用设备、教育教学装备、纺织及服装用品、预包装化妆品、办公用品及耗材、日用百货、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日用消毒品、化学试剂;生物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信息咨询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甲乙丙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在新公司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1年内缴纳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方510万,乙方245万、丙方245万),剩余部分由各方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步完成出资。

(三)通知及送达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含法律文书)自交付邮政特快专递后的第五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文件或通知,自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送达。

2、各方通讯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本合同签署页载明的信息为准。一方变更前述信息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因此导致其他方无法直接送达,按照本条第一款方式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有责任赔偿其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果各方均违约,则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该部分责任。

2、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或侵犯其他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任何权利,守约方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能在30天内纠正违约行为且该等纠正得到守约方的认可,则守约方依据本协议及中国法律的规定而有权行使其他救济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如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重大违约,即导致合作目的无法达成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要求乙方、丙方共同赎回甲方所持全部新公司的股权(赎回价格为甲方支付的成本价的1.2倍),并要求其每日按照甲方支付的成本价总额的万分之三(0.03%)支付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为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下解除:

(1)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一方发生根本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不予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通知到达其他方后15日内,其他方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后未被认可的,本协议解除。

4、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的上述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及试剂的销售等业务,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安徽地区的销售能力,从而进一步开发公司在中部地区的市场,可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对公司做大做强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公司设立后,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子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促使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不断引进优秀人才、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5号文《关于核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2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734,2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5,04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69,2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11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600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年7月,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吉林基蛋与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或下级分支机构开设了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

① 江苏银行龙江支行属于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江苏银行龙江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签订。

② 中信银行南京江北支行属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江北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

③ 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属于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签订。

④ 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属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下级分支机构,由于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无对外行政公章,故四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经自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额度超过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5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6,20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胶乳及质控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700台医疗器械、1万盒体外诊断试剂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其中,新项目计划投资7,500万元,已由自有资金投入1,910.4万元完成项目全部建筑主体建设并封顶,拟由募集资金投入5,589.6万元完成剩余项目投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基蛋”),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9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4人现场参会,4人为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安徽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在安徽省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2)。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89)。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项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1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