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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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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18      公司简称:江淮汽车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25.23万辆,同比下降8.16%,其中轻型货车(含中型货车)11.74万辆,同比增长1.14%,重型货车销售2.61万辆,同比下降19.73%,MPV销售3.43万辆,同比增长11.54%,SUV销售4.48万辆,同比下降33.28%,纯电动乘用车销售2.00万辆,同比增长113.08%。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出口4.06万辆,同比增长12.36%。受宏观经济形势、公司销量下降、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09亿元,同比下降6.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亿元,同比下降52.58%。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公司紧紧围绕“做强做大商用车,做精做优乘用车,大力发展新能源车”的战略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安全、节能、环保、智能、舒适”的关键技术研发路线,坚定“品牌向上化、技术领先化、产品平台化、开发迭代化、制造精益化、市场国际化”的创新发展主线,积极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供应链体系,加大技术创新和加快推进新产品开发,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2018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公司商用车充分发挥了规模、效益和品牌的多重支柱作用,上半年共实现销售14.37万辆,同比微降3.24%,其中帅铃产品稳居国内细分市场第二,市场份额持续增加;骏铃产品巩固了国内细分市场领先位次,并持续拉开与第二位品牌的差距;康铃产品降幅收窄,销量呈逐月回升态势;皮卡打造差异化优势,发展势头持续向好;高端重卡产品跨越销售势头良好,上半年销售1091辆,同比增长286%。

2、公司乘用车坚持“做精做优”继续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上半年共实现销售9.97万辆,同比下降11.57%。上半年公司推出瑞风S7超级版,进一步完善公司SUV产品型谱;上半年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实现销售超过2万辆,同比增长113.08%,公司新能源乘用车销售再上新台阶,同时公司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品升级,推出续航里程更高的iEv6e升级版和iEv6e运动版,进一步提升新能源乘用车的产品竞争力。

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通讯技术快速发展,物联网技术正深刻影响汽车制造领域,公司要抓住这个汽车工业“智能时代”的机遇,持续开展新技术研究,加强智能化、车联网等技术研发和应用,顺应细分市场的安全、智能技术升级趋势,持续不断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安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8-06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39,999.5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092,466.50元(含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7,347,533.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8月1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6]43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2,488.5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86,001.16万元(含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166,930.78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487.35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8,500.00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4,392.42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3,138.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3800000406);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3344261030000072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22,488.51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8-06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淮汽车 临2018-06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8-06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安庆设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与安庆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安庆投资公司”)合资成立新能源汽车合资公司,暂定名为安庆振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安庆投资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三)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淮汽车 临2018-06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