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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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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17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4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的相关安排,为更好地保证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30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将自2018年10月8日起,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实施上述限制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如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业务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代码:166007;E类份额基金代码:001884;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8月27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61,047,450.12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9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12,730,855.49份)的54.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61,047,450.1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8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8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为2018年8月30日,本基金的沪深300份额将于当日上午10:30 在深交所复牌。

三、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自2018年8月30日起进入转型选择期。具体转型选择期相关事项,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实施转型的

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8月27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8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我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转型选择期开始日:2018年8月30日,本基金转型选择期终止日:2018年9月28日。

自《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为2018年8月30日至 2018年9月28日。在赎回选择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赎回。

正式实施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要求变更基金名称,基金代码不变。

二、中欧300份额终止上市交易

为实施转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欧300份额的终止上市。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

三、修订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生效及基金名称的变更

根据《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103号《关于准予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日的当日起生效。同日,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更名为“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及基金风险发生变化的提示

本基金转型前后,原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转型后,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转型后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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