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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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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57            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十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182,911,253.0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7年度现金红利已于2018年5月4日分配实施完毕。

2018年半年度,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2018年7月23日,信达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63,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质押完成后,信达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654,790,000股。详见2018年7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临2018-050号公告。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7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327,618,153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按照 60%比例计算,已向中国信达名下登记 796,570,892 股;按照 40%比例计算,已向淮矿集团名下登记 531,047,261 股。本次发行后,信达地产股份数量为 2,851,878,595 股。中国信达及信达投资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5.45%股权,财政部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公司2018年7月28日临 2018-054 号公告。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从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到住建部表态,均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不放松,要求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上半年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取得成效、热点城市房价仍有上涨压力的情况下,调控政策也不断加码。本轮调控的重要特征是因城施策,市场热度不断传导的同时,调控也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延伸,这种轮动效应将拉长调控的周期,短期内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放松,同时对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探索将加速推进。

2018年上半年,在持续的政策调控下,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了平稳发展。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1-6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771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6.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2.4%。商品房销售额66945亿元,增长13.2%。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4.8%,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2%,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5.7%。从下表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增速可以看出:2018年上半年销售增速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但2018年二季度与一季度相比,销售增速有所回升,因此市场的热度和调控的压力依然存在。

报告期内,虽然宏观货币政策有所微调,但针对房地产的资金监管没有放松,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依然没有放开,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持续提高,不过由于市场销售规模增长,行业资金链尚未到达紧绷的状态,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依然实现了增长,只是增速放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79287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比1-5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2292亿元,下降7.9%;利用外资28亿元,下降73.1%;自筹资金25541亿元,增长9.7%;定金及预收款26123亿元,增长12.5%;个人按揭贷款11524亿元,下降4.0%。

报告期内,房地产企业经营总体保持稳定,标杆房企销售业绩再创新高,资金充裕的房企仍然有补充土地储备的需要,热点城市为了扩大市场供应,缓解供不应求的局面,也在向市场推出大量土地,因此土地市场依然活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10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增速比1-5月份提高5.1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5265亿元,增长20.3%,增速提高4.3个百分点。

目前公司区域布局涵盖一二三线城市,在城市轮动、市场分化格局中显示出一定的抗市场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然实现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各项经营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上半年,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公司以“守正出新、变中求进”为总体指导思想,不断增强资金统筹、体制机制、内部管理的支持保障能力,重点围绕销售回款、协同拓展、能力提升三项重点工作,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销售回款方面,审时度势,加快销售。公司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对调控政策的研究,制定了“早行动,快回收”的销售策略,合理安排项目销售节奏,加大销售回款力度,取得良好销售业绩,提高了公司内生发展动力。

协同拓展方面,创新模式,多元拓展。公司依托中国信达资源优势,加强集团协同,发挥资本市场运作功能,紧抓行业并购、监管、代建等机会,创新拓展模式,提高了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能力提升方面,苦练内功,强化专业。公司加强行业对标学习,持续提升专业开发能力,重点围绕开发周期、项目定位、产品研发、设计阶段成本优化、示范区打造、工程质量、集中采购、精装修等方面提升。

强化融资方面,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公司加强融资方式研究,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同时强化资金计划管理和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从“AA”提升至“AA+”。

基础管理方面,夯实基础,固本培元。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战略执行评估,提高战略管理水平;深化财务信息化管理,探索推进财务共享建设;加强法务工作,防范法律风险;继续推进人才工程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公司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5亿元,比上年同期60.49亿元减少52.14%;其中,房地产项目结转营业收入23.24亿元,较上年同期57.72亿元减少59.74%;实现净利润2.51亿元,较上年同期2.61亿元减少3.8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51亿元,比上年同期2.45亿元增长2.45%。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36.63亿元,较年初719.40亿元增加17.23亿元;负债总额636.38亿元,较年初618.86亿元增加17.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9.00亿元,较年初98.32亿元增加0.6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6.39%,较年初86.03%增加0.3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权益销售面积55.5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74%;权益销售合同额143.64亿元,同比增长35.52%。报告期内,新开工面积51.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25%;竣工面积35.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6.86%。报告期内,公司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目施工建设,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储备项目计容规划建筑面积256.07万平方米,公司在建面积284.45万平方米。公司房地产出租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5,278.47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3.3.1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单位:平方米

说明:1、公司储备项目均不涉及一级土地整理;

2、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与前期披露数据存在差异的,均因项目规划调整导致。

3、秀山·信达城A地块期数调整,系各部分地块开发进度不同,项目期数调整所致。

3.3.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1)期末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元

说明:1、秀山·信达城C地块期数调整,系各部分地块开发进度不同,项目期数调整所致。

(2)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元

(3)报告期内竣工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元

3.3.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说明:1、表中未含公司参股项目。

2、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55.50万平方米(权益销售面积),销售额143.64亿元(权益销售额)。

3.3.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备注:广州建和中心于2018年6月份处置1,489.83平方米。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8-05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会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丁晓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或“本次发行”)事项,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十一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鉴于目前本次公司债工作尚未完成但涉及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授权将于2018年9月18日到期,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进行,公司拟将本次公司债相关决议有效期自上述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再延长24个月。除前述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外,公司第七十一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公司债方案其他内容、事项均不变。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十一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债券交易流通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交易流通、备案登记、转让及兑付等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备案登记、交易流通、还本付息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或交易场所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第八十二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第八十二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59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59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八十二次(2018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八十二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4日

至2018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二)登记时间

2018年9月11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李可心、余继鹏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第八十二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8-060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

经营情况简报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开竣工情况

2018年半年度,公司新开工面积51.4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5.05万平方米。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销售情况

2018年半年度,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权益销售面积55.50万平方米;权益销售合同额143.64亿元。

三、公司2018年半年度出租情况

2018年半年度,公司累计出租房地产面积12.63万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5,278.47万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8-061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5.90元/股发行价格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发行1,327,618,153股股份购买二者持有的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8年7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18-054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48条的规定,中国信达及其关联方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信”)于2017年7月19日分别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1、中国信达承诺:

“一、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信达地产的股份,自在上交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信达地产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信达地产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公司在信达地产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信达地产送股、转增股份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信达投资、海南建信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中国信达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自本次交易完成至2018年8月24日收盘后,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格5.90元/股。根据前述承诺,中国信达持有的公司796,570,892股股份将在36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信达投资持有的公司774,518,291股、海南建信持有的公司10,369,100股股份将在12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