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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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4版)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裴英先生简历

裴英,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河北饶阳人。1988年1月入党,北京财贸学院财务与会计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审计师。

1983年8月-2012年4月,先后任北京市审计局调研室副主任、法制处副处长、处长、审计科学研究所所长、审计干校校长综合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兼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局长;

2012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兼任第五办事处主任。先后负责监管北汽、首农、王府井东安、北京城建、金隅集团等十多户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王志成先生简历

王志成,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出生地哈尔滨,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0年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

1980年6月北京入伍

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指挥自动化专业学习

2008年北京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调研员

2010年6月至今,在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任正处职专职监事。监管过北京公交集团,北京地铁、首都农业集团等10余家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于凯军先生简历

于凯军,男,1963年4月出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于凯军先生历任甘肃省平凉区财政局、深圳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深圳兰光电子工业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中材国际财务总监,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夏建材和天山股份监事等多个职务;

2014年8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11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6年7月任中材股份副总裁;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18-08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2014年度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2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903,224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5,039,989.92元,扣除发行费用20,304,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4,735,889.92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779,239,989.92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4,504,100.00元)已于2014年3月24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根据本公司2015年5月27日周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4,245,28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99,999,999.84元,扣除发行费用62,124,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37,875,039.84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641,499,999.84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3,624,960.00元)已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81,841,587.42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288,917,3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00,000.00元,收到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款人民币10,146,603,600.00元,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人民币2,256,288,600.00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78,659,812.43元,支付的中介费用人民币4,504,100.00元,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75,374.99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8,498,381.88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7,396,784.22元(包括尚未支付的中介费人民币3,624,96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8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10月,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和监督做了详细规定,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均在募集资金披露用途内和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按照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厂金隅现代工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丽港(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开设专项存储账户。九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2个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兴隆大街支行。在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8,498,381.88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8年半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5年4月9日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6年3月18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6年10月25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7年3月22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7年10月24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截至2018年3月26日该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

本公司在公告中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 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2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 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以及“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将上述已竣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136,108.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在董事会结束后2日内发布了公告。

除上述外,2018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2018年半年度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工程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二期已基本完成建设,三期尚在建设中,原计划2016年12月完成建设,由于该募投项目获批后北京市出台了非首都核心功能有序疏解相关政策、北京市整体规划发生调整,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募投项目将作如下调整:北京金隅国际物流园将提升园区定位,积极向高端化、国际化转变,项目竣工时间由2016年12月底延长至2018年12月底。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2,628.70万元。

注2: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已完工,尚需支付的部分工程、采购、安装等尾款将由公司另行支付。该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30.41万元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人民币89,520.59万元所致。2015年度,年产80万标件家具生产线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90,000万元。该变更事项已经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注3:朝阳区朝阳北路(原星牌建材制品厂)B01、B02、B03地块二类居住、中小学合校、托幼用地项目已完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2.50万元所致。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项较早,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因此,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37,773.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朝阳区东坝单店二类居住、小学用地项目已完工。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项较早,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设计进一步优化,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市场价较预计值下降,以及募集资金到位后未使用的自有资金提前偿还有息负债等原因节省了建设费用。综合以上,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94,333.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5:金隅中北镇住宅项目已完工,仍尚需支付部分工程、采购、安装等尾款。公司在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由于项目立项较早,前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较多,但募集资金能够置换的金额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做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之日后投入的金额,因此,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有所结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本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002.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6: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北侧A2项目预计2019年4月完工,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经发生尚未支付以及预计待发生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人民币5,137.54万元。

注7:补充流动资金项为根据2015年3月27日公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中“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披露对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分配的预使用计划。

注8:实现的效益以收入作为计算口径。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18-085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函》,经职工民主选举,选举郭燕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张国良先生、庄振国先生、蒋毓女士和宋立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郭燕明先生简历

郭燕明,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籍贯北京,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1年9月毕业于北京市景山学校,1985年8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同年在北京市建材制品总厂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工(非执行)董事、工会主席,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郭燕明自1985年8月至2006年2月期间,历任北京市建材制品总厂企业管理科干部、副科长,北京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人事部干部、人事部副经理,东陶机器(北京)有限公司中方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市陶瓷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材股份监事。

2006年3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2009年4月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6年8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常委;

2017年2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

2017年6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非执行)董事;

2018年6月至今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工(非执行)董事、工会主席,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张国良先生简历

张国良,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籍贯河北邯郸,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1年12月在河北省邯郸水泥厂参加工作,1999年12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张国良先生自1981年12月至今,历任河北省邯郸水泥厂教育处图书员、职工学校教师,河北太行集团劳动人事处干事,河北太行华信公司工会主席助理、工会副主席,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经理部综合管理部部长、邯郸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副经理、代理经理,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经理,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庄振国先生简历

庄振国,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籍贯河北涿州,中共党员,政工师。1982年11月在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2月毕业于中共党校函授学院,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庄振国先生自1982年11月至今,历任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烧成分厂工人、厂史办公室干部、团委干部、团委副书记、团委代理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纪委副书记兼机关党支部书记、物业管理中心经理兼居民委员会主任、党总支部书记,北京市琉璃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居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老干部处处长,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厂长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副主席,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蒋毓女士简历

蒋毓,女,汉族,1977年2月出生,籍贯黑龙江牡丹江市,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硕士。2002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同年在北京市家具公司参加工作。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习。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

蒋毓女士自2002年8月至今,历任北京市家具公司职员、财务经理助理、财务副经理(代理经理职务)、财务经理,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公司财务管理部职员,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

宋立峰女士简历

宋立峰,女,汉族,1974年8月出生,籍贯黑龙江伊春铁力市,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1999年7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同年在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助理。

宋立峰女士自1999年8月至今,历任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卡莱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职员、审计部部长助理。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18-08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为增加“党建入章程”相关内容,增加经营范围及完善累计投票制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18-08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融资效率,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金运营需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的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DFI”)。

一、申请注册方案

本次申请注册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包括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9个月)、短期融资券(期限12个月)、中期票据和永续中票(期限超过1年)。

DFI项下所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发行利率将根据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募集资金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少量流动资金等各项资金需求。

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在2年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本次注册方案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规定。

二、授权事项

为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高效性,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可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安排如下:

(一)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下列事项:

1、制定后期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2年注册有效期内择机确定具体发行产品、发行时间、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及聘请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等事项,并组织实施上述发行方案;

2、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二)在特殊或适当情形下,授权公司两名以上执行董事(含两名)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发行种类和发行规模的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

(三)授权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具体执行后期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发行相关的谈判,办理债券登记及托管事宜,并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对发行方案进行非实质性的修改等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办理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其他

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事宜需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6日

至2018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8项议案均已于2018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8年8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10月15日前,持营业执照或身份证证明(身

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办理参会手续,也可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

联系部门:董事会工作部

联系人:黄谦、薛峥

联系电话:010-66417706

传真:010-66410889

邮箱:dsh@bbmg.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2220房间

邮政编码:100013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