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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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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26   公司简称:秦港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河北港口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66,388,5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19%,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货物总吞吐量191.43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吞吐量(188.85百万吨)增长2.58百万吨,增幅为1.37%。

本公司各港口吞吐量如下: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于秦皇岛港货物吞吐量为117.44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117.54百万吨)相比减少0.10百万吨,降幅为0.09% ,其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环保政策相关要求,上游货物生产运输及港口作业方面控制均更为严格,加之恶劣海况频繁发生,影响港口业务效率,致使秦皇岛港货物吞吐量同比略有下滑。

本公司于曹妃甸港货物吞吐量为43.17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39.47百万吨)相比增长3.70百万吨,增幅为9.37%;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子公司曹妃甸煤炭港务煤炭吞吐量增幅较大并纳入吞吐量统计数据中。

本公司于黄骅港货物吞吐量为30.82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31.84百万吨)相比减少1.02百万吨,降幅为3.20% ;其主要原因一是受禁止汽运煤集港政策影响,本公司黄骅港下水煤炭发运量有较大幅度减少;二是受环保政策影响,黄骅港腹地钢铁企业停产限产导致铁矿石需求量降低。

本公司经营的货种吞吐量如下:

1.干散货装卸服务

本公司经营的干散货装卸服务主要包括煤炭及金属矿石装卸服务。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干散货总吞吐量176.70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175.87百万吨)相比增长0.83百万吨,增幅为0.47%。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完成煤炭吞吐量122.35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115.65百万吨)相比增长6.70百万吨,增幅为5.79%。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子公司曹妃甸煤炭港务煤炭吞吐量增幅较大并纳入吞吐量统计数据中。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54.35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60.22百万吨)减少5.87百万吨,降幅为9.75%。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腹地内钢铁企业受到环保政策影响进行停产限产,以及秦皇岛港腹地钢厂停产搬迁导致铁矿石需求量减少。

2.油品及液体化工装卸服务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油品及液体化工总吞吐量1.22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1.58百万吨)相比减少0.36百万吨,降幅为22.78%,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港口腹地相关企业停产检修,对原油进口量造成较大影响。

3.集装箱服务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集装箱663,838TEU,折合总吞吐量9.44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575,634TEU及7.10百万吨)同比增长88,204 TEU及2.34百万吨,箱量增幅为15.32%,吞吐量增幅为32.96%。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与船公司和铁路合作开发远端货源,进一步开发了块煤等铁路班列,积极拓展国际海铁联运项目,新增内、外贸航线,促使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

4.杂货装卸服务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杂货及其他货品总吞吐量4.07百万吨,较2017年同期(4.30百万吨)相比减少0.23百万吨,降幅为5.35%。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港口腹地内相关企业进出口需求减少,以及周边港口货源竞争加剧。

此外,本公司亦提供各种港口配套服务及增值服务。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港口配套服务包括拖轮、理货、转运及船舶代理服务;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拖驳、理货、配煤及保税仓库与出口监管仓库业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认为实施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及公司的影响参见第十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收入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外,本集团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及“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集团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202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及委托出席董事10人,执行董事曹子玉、王录彪、马喜平,非执行董事李建平,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侯书军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肖湘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马喜平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瑞华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侯书军代为出席并表决;执行董事杨文胜、独立非执行董事肖祖核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子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本公司2018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公司章程》第二条第三款中“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修改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7年更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批准《章程修正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章程修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监事孟博、卜周庆、卞英姿、职工监事曹栋、陈林燕现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孟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5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72.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60.29万元,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位并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548.04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0.20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62.8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3,674.8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海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港支行”)开设了账号为040401032930018152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7月19日,本公司与工行海港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专户存款余额为活期存款,且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62.83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1063699_E10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41.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