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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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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89 900922   公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公司整体经营思路是:以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为核心,不断增强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安防服务及园区物业租赁的盈利能力,同时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9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55%;利润总额19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942万元,主要系因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万元,去年同期数为3453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7万元,较去年同期-947万元减亏7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上述经营目标开展工作,主要如下:

1、持续促进主业提质增效

进出口贸易:公司下属三进进出口公司及销售分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间的横向协作,以共同建立项目组的方式探索进出口贸易转型模式,并在产品质量控制、客户资信调查、全程资金管理等方面发挥较好的协作作用。2018年上半年,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累计完成营业收入5154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7.74%,与行业总体发展趋势较一致。

安防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安防服务稳步发展,人防及技防业务合计完成营业收入836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5.61%;净利润3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6.8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梳理并优化客户结构,金融行业客户数得到增长,在原上海银行的基础上,新增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农商银行部分网点,现业务已覆盖全市294家金融系统板块场所。

物业园区租赁:上半年共实现各项收入14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今年公司将杨树浦路滨江地块租赁纳入园区租赁管理,本期实现收入152万元,原该地块为参股合作方式;二是通过挖潜降低空置率、调租等方式促进原有园区增收,较同期增加206万元。

2、积极盘活存量资产

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通过与相关银行合作开展短期理财,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资金效益的提升;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处置位于异地的5处住宅房产的相关工作,以降低异地管理维护成本、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3、强化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将规范运作贯穿于日常经营工作,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依托内审、外审落实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集团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管理功能,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人才评价、战略管控及法务服务为抓手,为下属企业发展提供持续支持与服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对上年同期数的主要影响如下: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