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1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30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9名,Ian Park董事、刘峰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分别书面委托陈震山董事长、范卿午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批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对外披露。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可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或其他方式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发行额度内视市场实际情况尽快实施、确定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相关发行手续及视具体情况选择减记条款。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完善公司市场化债务融资机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方案及在额度内的相关授权,并同意将《关于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为保证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做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护公司、存款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同意将《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做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尚需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拟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适当的时机引进战略投资者。
本次投资不构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为保证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事项。
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是公司顺应监管要求、完善表内外风险隔离机制、提升资管业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资管业务实现专业化经营和推进转型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拓宽盈利空间并推动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转型,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资本充足率及其他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9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30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任勤民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8名。股东监事孙立新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股东监事顾卫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