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八名,委托出席董事一名,独立董事王彩章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文正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孙军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实际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胡作寰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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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作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五)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福胜先生、余文晖女士、陈静女士、陈琳女士、王文之先生、高国利先生、李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王文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六)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秘书陈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电子邮箱:Jing.Chen@silverbasis.com.cn
(七)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汤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林林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人员任职构成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落实效率,便于日常经营工作高效运转,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孙军先生变更为总经理胡作寰先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孙军,男,1975年9月出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涉外经济法专业本科。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历任信贷管理处资产保全科科员、法律科科员;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办公室高级主任;2005年12月至2016年9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资产经营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管理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东方国际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6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作寰,男,1965年12月出生,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学士、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任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师;1993年8月至1996年11月,深圳市福田区布拉德模具厂,历任厂长;1996年12月起至今,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0年10月27日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月13日至今,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12年至今,清华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指导委员会,任委员;2017年至今,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学院,任业界导师;2017年至今,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
胡作寰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鑫”)执行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通过宝山鑫间接持有公司15.61%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玉良,男,生于1969年7月,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10月至2014年8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审计部高级主任、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纪委委员、南京办事处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财会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2014年10月至今,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张玉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智刚,男,生于1972年1月,浙江大学MBA硕士,经济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至2012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历任经理,高级经理;2014年至2016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助理总经理;2016年至今,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至今,南昌市东湖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杨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福胜,男,生于1972年6月,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至1993年7月,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1993年8月至1996年11月,深圳市福田区布拉德模具厂,历任生产副厂长;1996年12月起至2000年9月,宝山新模具,历任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银宝山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2013年2月至今,United Basis Global Solutions LLC,任董事;2013年5月至今,SILVER BASIS ENGINEERING,INC.,任董事;2014年6月至今,广州市银宝山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黄福胜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鑫”)监事,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通过宝山鑫间接持有公司8.9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方,男,生于1949年12月,荷兰国籍,荷兰代尔夫特技术大学微细工程博士;1992年12月至1996年4月,荷兰伦瑟仪器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发工程师;1996年5月至2002年2月,荷兰博士蔓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亚洲地区负责人、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0年12月至今,深圳力合清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5月至今,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7月至今,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朱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一龙,男,生于1971年9月,管理学博士。1992年8月至1997年8月,福建省云霄审计师事务所工作,1994年1月起任所长;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厦门大学学习,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深圳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9月至2006年12月,厦门大学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年2月至2012年10月,香港中旅集团,其中2004年2月至2007年9月,任集团审计部经理,2007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芒果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至2014年9月,大唐电信集团任副总会计师;2014年至今,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2017年6月至今,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兼任容大感光、通源石油独立董事;2011年2月至2017年2月,雪浪环境担任独立董事。
曾一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文正,男,生于1963年11月,硕士,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1月至1998年6月,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1年6月,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1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月至今,任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陈文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彩章,男,1966年8月出生,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职于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华中科技大学学习,获经济学硕士;1996年8月至1998年4月,任职于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1998年5月至2002年7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主任;2002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事业部首席律师;2006年8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
王彩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文晖,女,生于1967年12月,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7月至1999年11月,深圳南方制药厂,历任行政管理部行政主管、人事部人事主管;1999年11月至2007年12月,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薪酬招聘主管、绩效培训主管;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2012年2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余文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静,女,1971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专业。1993年7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信用卡处干部;1998年5月至1999年9月,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信贷管理处保全科科员;1999年9月至2000年3月,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风险管理处保全科副科长; 2000年3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风险管理部主任、助理经理; 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任天津港保税区中银实业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市场开发部助理经理;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其中:2007年11月至2012年7月,借调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经营部工作,外派东信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2 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深圳市工纺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深圳前海东方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静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琳,女,生于1972年6月,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至1997年,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洪山支行科技科,历任助理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科技处,历任工程师;1999年至2000年,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科技处,历任综合科副科长;2000年至2002年,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历任客服中心主任;2006年进入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总裁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银宝山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至今,深圳大学机电学院,任校外导师。
陈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文之,男,生于1973年10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3月至2009年2月,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区域财务经理、会计核算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2月至2011年6月,深圳迪娜林贸易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深圳市卡尔曼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10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王文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国利,男,生于1969年4月,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7月至1999年2月,任东北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讲师、中国振动工程学会机械动力分会理事、西门子沈阳自动化培训中心主讲。1999年3月至2001年2月,深圳大雷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2001年3月至2004年12月,深圳市制证中心,历任研发部部长;2005年1月至2008年7月,东江科技,历任高级程序设计师;2008年8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武汉市银宝山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
高国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凌,男,生于1967年5月,天津财经学院国际金融学士,经济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7月至1992年9月,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历任出纳、会计;1992年10月至1996年12月,中国银行天津国际信托咨询公司,历任交易员;1997年1月至2008年8月,天津港保税区中银实业发展公司,历任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奇,男,生于1989年3月,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2 年 3 月起进入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产品中心总经理助理、投资及规划部投资专员、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专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汤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林林,男,1981年8月2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2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浙江沙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任往来会计;2005年2月-2007年11月进入东莞市日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会计师助理;2008年3月-2008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汇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8年11月-2010年9月任三和国际集团审计主任;2010年10月-2011年3月任深圳市联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1年5月-2012年1月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2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长。
张林林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8-07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陈晓焱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陈晓焱,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2007年11月至2011年1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组部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协同部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
陈晓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情况
1.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孙军先生、胡作寰先生、张玉良先生、杨智刚先生、黄福胜先生、朱方先生;
独立董事:曾一龙先生、王彩章先生、陈文正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晓焱先生、肖凯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伍世锋先生。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胡作寰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静女士;
副总经理:黄福胜先生、余文晖女士、陈静女士、陈琳女士、王文之先生、高国利先生、李凌先生;
财务负责人:王文之先生。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辉先生、独立董事马克伟先生、独立董事赵丽红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一切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马辉先生、马克伟先生、赵丽红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阎丛笑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其他一切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阎丛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唐伟先生、韦俊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于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韦俊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