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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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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82           公司简称:海泰发展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我国经济继续稳定增长,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升级,新动能持续显著成长,总体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房地产政策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调下继续构建长短结合的制度体系,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快住房租赁体系建设,在基础性关键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并完善背景下,2018年房地产稳定运行预期将进一步强化。

2018年上半年,滨海高新区经济运行企稳回升,发展动能加速转换,优质项目不断聚集,产业生态逐步完善。上半年签约落地中环半导体产业园、紫光云总部等龙头项目60个,在谈高端高质高新项目170个,在建国能汽车、中海创总部等重点项目42个,为高新区的长远发展积蓄了后劲。

公司管理层面认真研判行业形势,紧跟政策动态,紧紧围绕工业地产销售、孵化器运营工作重心开拓思路、谋划举措,使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统筹有序、稳步推进。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36 %;净利润933.28万元。

(1)销售方面

公司积极拓展招商渠道,加强与滨海新区各招商部门、企业服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掌握招商项目信息与企业需求情况。探索与365淘房网等专业渠道公司合作的营销模式及与销售代理方式。公司深入研究地产政策变化形势,积极与国内有实力的地产公司洽谈未开发土地合作方案。继续走访滨海高新区及周边产业园项目,外拓市区内实力较强企业聚集的写字楼。房屋租赁方面,进一步加大房屋租赁招商力度,不断提高对在租老客户的服务质量,上半年新增租赁面积9000余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商品房销售及租赁收入10,387.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19%。

(2)建设方面

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建章立制保障工作高效有序。编制完成《以房抵款管理办法》、《零星工程造价咨询取费标准》,并起草《海泰精工项目后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3)资金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取得贷款5.5亿元。为实现短期流动贷款置换长期贷款问题,公司积极与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洽谈融资业务。

(4)孵化器建设

公司积极与中科院半导体所、中国移动等单位多次沟通洽谈,探索合作建立物联网及5G专业孵化器。将以公司建设的BPO基地作为孵化载体,更好地发挥中国移动在技术方面的优势,合作打造物联网及5G专业产业孵化器,吸引更多的相关企业进驻,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招商引资工作。

公司积极联系配套服务机构,完善区域相关配套设施。组织20家企业报名参加了“2018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完成科技部2017年度国家级孵化器统计和考评材料上报工作,完成84家在孵企业、49家毕业企业网上申报工作。

公司于 2017年12月27日收到天津滨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招商服务配套补贴的批复》,同意向公司拨付招商服务配套补贴 3000 万元,其中 2000万元已于2017年年底前到账,2018年3月30日剩余的1000万元款项已全部到账(具体详见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告的《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临2017-042 号)。报告期内,公司还获得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65万元孵化事业金支持。

(5)内部管理

公司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管理高压态势,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有效接轨。采取项目自查与现场专项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在建工程项目和物业自管项目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8—021)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截至第三季度末,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上年同期也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无新开工面积,上年同期也无新开工面积;无新增竣工面积,上年同期竣工面积无;报告期合同签约面积4659.8平方米,同比增长-49%;合同签约金额6119万元,同比增长-27 %。

二、2018年1—6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5.48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1060.50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8—023)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10,400股

●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5日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12,263,624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5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一)承诺情况

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为增加公司未来经营的稳定性,更好的回报流通股股东,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将在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包租协议(包租对象为公司拥有的部分工业厂房和写字楼,合同有效期限不少于5年,包租收入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并以第一年为基数每年递增1%-2%);

2、海泰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3、为保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海泰集团承诺:在实施股改方案时对于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以及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将代其向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先向海泰集团偿还其所代为垫付的股份,征得海泰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4、自本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对于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之前有权以公司2005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1.72元为价格协商基础,向海泰集团出售其所持股份,然后由海泰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2007年5月1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117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8,509,534股。

2007年9月26日,公司向五家机构非公开发行54,892,500股A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3,057,913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0,000,000股。

2007年11月28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35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5,875,227股。

2008年5月30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33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5,170,232股。

2008年9月26日,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4,892,500股。

按照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有关内容规定,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323,057,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新增股份共计323,057,913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46,115,826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09年5月11日。

2009年5月2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17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06,471,170股。

2010年4月1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8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013,100股。

2010年9月27日,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所认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20,000,000股。

2011年2月9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16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038,960股。

2012年1月4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6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358,020股。

2012年12月21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5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947,700股。

2013年12月1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70,340股。

2015年7月13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2,386,800股。

2016年1月1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9,140股。

2017年2月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2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17,000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

注:上表中,海泰控股集团变动后持股数327,098股,为本次接受偿还股改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所得。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海泰发展相关股东已实际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海泰发展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10,400股;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 5 日;

(三)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注:除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本次上市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共有6家。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差异说明:

在公司股改说明书中, 海泰控股集团执行对价安排后的股份数量为39,090,453股;在股改说明书公告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海泰控股集团根据股改时所做的承诺收购了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8,637,520股并支付了对价;海泰控股集团分别于2007年5月17日、2007年11月28日和2008年5月30日、2009年5月25日四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前,接受了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共计5,481,452股;并且按照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有关内容规定,海泰控股集团所持以上限售股份每10股转增10股,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2009年5月11日。

2009年5月2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17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海泰控股集团因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248,360股全部上市流通。

2010年4月1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8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0年4月15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1,001,740股。

2011年2月9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16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1年2月9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259,342股。

2012年1月4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6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2年1月4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89,366股。

2012年12月21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5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2年12月21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236,562股。

2013年12月1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3年12月17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117,406股。

2015年7月13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5年7月13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595,788股。

2016年1月1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6年1月15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12,266股。

2017年2月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2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海泰控股集团于2017年2月7日前,接受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29,206股。

在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前,海泰控股集团接受了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偿还的对价股份327,098股。

因此,截至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申请上市时,海泰控股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327,098股,占总股本的0.051%。股改形成的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为13,246,926股,占总股本的2.050%。

(五)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1、2007年5月1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本公司为117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8,509,534股。

2、2007年11月28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35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5,875,227股。

3、2008年5月30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33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5,170,232股。

4、2008年9月26日,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4,892,500股。

5、2009年5月2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17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06,471,170股。

6、2010年4月1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8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013,100股。

7、2010年9月27日,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公司为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所认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20,000,000股。

8、2011年2月9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16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 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038,960股。

9、2012年1月4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6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358,020股。

10、2012年12月21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5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947,700股。

11、2013年12月1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70,340股。

12、2015年7月13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2,386,800股。

13、2016年1月15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4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49,140股。

14、2017年2月7日,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公司为包括海泰控股集团在内的2家符合上市流通条件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办理了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共计117,000股。

七、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