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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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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在国内环保持续高压政策整治下,部分不达标的小企业永久退出市场,甚至大型上市公司也纷纷公告停产整改,竞争优势进一步向一直重视环保的龙头企业倾斜,环保政策红利充分体现。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团队审时度势,积极把握市场动态,深化实施战略采购,强化落实销售策略,主营业务板块业绩大幅度提升。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167,771,890.73元,同比增长21.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8,231,953.36元,同比增长83.4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制造业方面,公司全球染料销量11.56万吨,中间体销量5.85万吨,染料和中间体业务已并驾齐驱成为公司盈利的重要支柱,尤其中间体业务在全球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已明显确立,这是公司继染料龙头地位确立之后的又一力作。

房产业务方面,公司重点聚焦上海的华兴新城项目、大统基地项目和黄山路项目。华兴新城项目积极配合静安区政府做好拆迁工作,截止目前居民动迁工作已接近尾声,预计将在今年末拆平成为净地。大统基地项目已取得总体设计文件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下半年将尽快开工建设。黄山路项目一期项目工程、报批进展顺利,目标任务提前完成;二期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正积极推动土地的收储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准则42号(修订),并规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准则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4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小云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全体监事保证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浙江龙盛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4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中间体销量包含了用于生产间苯二酚的间苯二胺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料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8-05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上半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时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18年上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时。

三、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罗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先生、总经理助理陈国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时通过互联网在公司网站(http://www.longsheng.com)“投资者关系”—“投资交流”—“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萍

联系电话:0575-82048616

联系传真:0575-82041589

联系邮箱:stock@lonsen.com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52               公司简称:浙江龙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