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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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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8-4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31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朱军董事长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50,377,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1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50,198,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0%。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50,377,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1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50,198,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川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张晖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