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的一致行动人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投资控股”)的通知,其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买入公司股份20.33万股。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黄伟兴控制的企业)

2、增持目的:(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2)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定与判断;(3)基于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态度。

3、增持资金:自有资金

4、本次增持详情

本次增持实施前,天奇投资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1,003,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本次增持实施后,天奇投资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1,207,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奇投资控股、“云南信托-招信智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349,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7%。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天奇投资控股计划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2018年9月3日至2019年3月2日),拟使用1,000万元-3,0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天奇投资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2、天奇投资控股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天奇投资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