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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经典成长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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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份额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日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五)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传真委托、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认购。

(六)投资者通过场外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在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须为1元的整倍数。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场外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场内提交的认购申报,在当日接受认购申报的时段内可以撤销;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对于场内认购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七)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三、认购费用

1、基金的认购费率

(1)场外认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用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

(2)场内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2、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场外认购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某投资者场外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为1万元,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0%)= 9,881.42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 =(9,881. 42 +3.00)/ 1.00 =9,884.42份

即:投资者场外认购本基金1万元,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9,884.42份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场内认购份额计算结果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采用截位方式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利息折算的份额按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场内认购本基金1万元,认购费率1.2%,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元,则认购份额和利息折算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0%)= 9,881.42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 = 9,881. 42 / 1.00 =9,884.42份(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9881份(保留至整数位)

利息折算份额= 5.50 / 1.00 = 5 (保留至整数位)

认购份额总额= 9881 + 5 = 9886 份

退还资金 = 0.42×1.00=0.42元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场内认购本基金,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5.50元,则其可得到9885份基金份额,同时可得到退款0.42元。

四、场内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12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说明。

五、场外认购的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及注意事项

1、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要重新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上海证券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配发账户。

六、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汇添富经典成长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银行转账、本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认(申)购缴款、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资金退款的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5、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如需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基金,请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或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下载开户、认购申请表单及相关资料。

6、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格式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选择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应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将获得基金交易账号。

(3)个人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及《风险提示函与自测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另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并由双方填写 《基金授权委托书》。

(4)机构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加盖机构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2)加盖机构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基金授权委托书》;

4)加盖机构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5)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8)加盖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98990153850000015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1029000029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

银行账号:121902331810623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10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29025807250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4433

账户四: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1516289

联行号:309290000107

(2)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

已全额缴款并完成开户申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缴款凭证。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均为当日有效,如在规定时间内认购款未到账将视为无效申请。投资者则需另外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T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七、销售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具体开户与认购流程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八、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的基金认购专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九、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集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在募集期结束时,基金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件,则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后,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十一、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网址:www.99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99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50199035, (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