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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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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消费主题股票池,按照申万行业分类口径,具体包含食品饮料、家用电器、农林牧渔、纺织服装、医药生物、轻工制造、交通运输、公用事业、汽车、休闲服务、商业贸易、电子、通信、传媒、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计算机、综合等18个申万一级行业,日用化学产品等1个申万三级行业。

未来随着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本基金对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可调整对上述主题界定的标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如未来由于行业分类标准体系未能及时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或非主营业务中的潜力核心业务的迁移,则本基金将在审慎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真实状况将其纳入股票库。如未来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则本基金亦将酌情进行相应调整。如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不再发布行业分类标准,本基金将根据对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的界定,选择符合相应主题范畴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因上述原因使得本基金持有的消费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2)行业配置策略

消费主题相关行业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类别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选择策略,依托专业的研究力量,综合采用各类定量分析、定性分析、深度调研等方法,精选出估值水平较为合理、在所处子行业以及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下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且未来具备较好成长潜力的优质公司,以分享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带来的资产增值。

1)产业分析

本基金重视对于各消费主题子行业的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周期、产业格局、上下游供需情况、海内外状况与趋势、技术发展趋势、社会需求、社会发展趋势等因素,力图把握较长周期内的行业轮动节奏与未来趋势,筛选出具有较高成长潜力、未来空间较大的行业。

2)公司分析

本基金在产业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优质上市公司构建组合。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于消费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对所选的行业和公司进行密切跟踪的方法来控制个股风险。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这些公司是否具有坚实的商业基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的管理层、出色的管理水平、独特的盈利模式、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备较好的成长潜力,同时结合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等一系列定量指标,判断估值是否相对合理,选择安全边际相对较高的标的品种,择机构建组合并动态调整,以获得相对较长的收益为主。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1)久期偏离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预测利率的变化趋势,从而采取久期偏离策略,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或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便最大限度的避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指债券组合中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包括债券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间的分布,债券在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分布。

(4)个券选择

个券选择是指通过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确定一定期限下的债券品种的过程。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向投资机构发行,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证券。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的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指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股票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8、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

①研究债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

③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

④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偿债安排等;

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成份股包括中证800 指数样本股中属于消费主题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较好地反映沪深两市消费相关领域上市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选样债券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7月22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A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中欧消费主题股票C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刊登的《中欧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重要提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2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更新了 “第一部分 绪言”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补充了法规。

(三) 更新了 “第二部分 释义”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补充了相关释义。

(四)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五) 更新了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托管人的信息。

(六)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代销机构。

(七) 更新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八) 更新了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投资范围”、“投资限制”。

2、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

(九) 更新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业绩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十) 更新了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暂停估值的情形”。

(十一) 更新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七)临时报告”。

(十二) 更新了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7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十三) 更新了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7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