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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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8-05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业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薛飞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陈凤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孙燕红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张永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工程师刘林元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昕 高晨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