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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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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2018-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38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丰山集团”,股票代码为“603810”。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价格:25.43元/股,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5.43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8年9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T+2日(2018年9月10日)公告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18年9月10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18年9月5日(T-1日)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2018年9月4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发行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