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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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2018-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8-07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2018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265,359.64万元(包括银行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等业务类别),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20.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新增借款相关数据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8-07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24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17-005、2017-006和2017-010)。现将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名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等文件,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18个月,款项用于南昌名城项目开发建设和协议约定下的其他合理用途。为保证《信托贷款合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南昌名城以持有的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云卿路以北、培英路以西(B06-0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赣【2017】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173685号)作为抵押物为本次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南昌名城母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南昌名城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为本次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乐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名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以下简称“长乐农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等文件,借款总额2亿元,期限24个月,款项用于“长乐名城二期”项目开发。为保证长乐名城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的履行,长乐名城以“长乐名城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向长乐农行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向长乐农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9.0454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9%。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