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67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9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进先生、陈丹红女士、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光电”)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富春江光电增资人民币41,27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1,27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富春江光电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100%股权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的议案》
富春江光电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优化公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光通信板块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永特信息100%股权以2018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即人民币412,704,129.77元作价出售给富春江光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将变更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将持有永特信息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100%股权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68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光电”)的经营发展需要,2018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富春江光电增资人民币41,27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1,27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富春江光电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764119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8号
4、法定代表人:陆春校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1998年9月16日
8、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光缆及光器件、通信电缆、通信器材及设备、可视电话及多媒体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凭环保审批意见)、销售,通信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富春江光电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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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富春江光电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富春江光电增资系用于其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100%股权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其主要目的是为优化公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光通信板块的业务发展,旨在打造富春江光电的“光棒-光纤-光缆-光器件”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69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100%股权出售给
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100%股权出售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光电”)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优化公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光通信板块的业务发展,公司将持有的永特信息100%股权以2018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即人民币412,704,129.77元作价出售给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将变更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将持有永特信息10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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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764119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8号
4、法定代表人:陆春校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1998年9月16日
8、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光缆及光器件、通信电缆、通信器材及设备、可视电话及多媒体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凭环保审批意见)、销售,通信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富春江光电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
为富春江光电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T2M5B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4、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6、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股份转让前,永特信息为公司直接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后,永特信息为公司间接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富春江光电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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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双方将另行签署《关于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以永特信息2018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为基础进行计算,转让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为412,704,129.77元。
3、甲方为乙方的股东,目前持有乙方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由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变为甲方的全资孙公司。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构建公司业务一体化平台。富春江光电旨在打造“光棒-光纤-光缆-光器件”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富春江光电拥有多年运营经验以及营销能力,此次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间的股权转让,进一步整合了公司两大业务板块,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助力公司光通信板块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富春江光电为公司2017年发行可转债的收购标的,在年度审计时公司审计机构仍将对两个子公司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影响业绩承诺核算的准确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电股份与富春江光电关于永特信息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