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E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与披露方法的说明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相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现对E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和披露方法补充说明如下: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E类基金份额为零时,本基金将停止计算E类基金份额净值,暂停计算期间的E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按照A类基金份额净值披露,作为参考净值;A类基金份额仍照常计算和披露。
在任何一个开放日E类基金份额为零时,凡涉及到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相关业务,均按照申请日当日(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在申请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确认E类基金份额并恢复计算E类基金份额净值。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相关事项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同时增设E类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为此,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份额分类情况
(一)对本基金份额实施分类的原则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E类基金份额。
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519979。本基金原设的后端收费模式暂未开通。另增设E类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06397。
(二)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进行份额新增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无任何改变,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三)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的费率情况
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销售费率情况如下表:
■
注:其中,A类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E类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期更新的《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在进行份额分类并增加E类份额之日起,A类份额和E类份额并存。
3、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更新本基金收费方式,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以本公告载明的日期起实施。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与披露方法的说明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相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现对E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和披露方法补充说明如下: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E类基金份额为零时,本基金将停止计算E类基金份额净值,暂停计算期间的E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按照A类基金份额净值披露,作为参考净值;A类基金份额仍照常计算和披露。
在任何一个开放日E类基金份额为零时,凡涉及到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相关业务,均按照申请日当日(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在申请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确认E类基金份额并恢复计算E类基金份额净值。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
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同时增设E类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为此,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份额分类情况
(一)对本基金份额实施分类的原则
本基金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E类基金份额。
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519991。本基金原设的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519990)暂未开通。另增设E类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06396。
(二)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进行份额新增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无任何改变,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三)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的费率情况
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销售费率情况如下表:
■
注:其中,A类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E类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期更新的《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在进行份额分类并增加E类份额之日起,A类份额和E类份额并存。
3、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更新本基金收费方式,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以本公告载明的日期起实施。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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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等为代销机构
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等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9月10日起,华福证券等机构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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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销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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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具体折扣情况以上述代销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投资者可致电上述代销机构咨询。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应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旗下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福证券等为代销机构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站及客户服务专线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改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
简称的公告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39号文核准募集,并于2011年10月20日成立。
为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需求,同时提高本基金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投资人基金转换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同时增设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原设的后端收费模式暂未开通。新增的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只接受场外申赎。
本基金的原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保持其代码不变,修改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基金简称,申购赎回简称由“长信内需”修改为“CXNXA”,代码仍为519979;跨市场转托管简称由“长信NXZT”修改为“CXNXZTA”,代码仍为522979;设置分红方式简称由“长信NXFH”修改为“CXNXFHA”,代码仍为523979。
变更后的基金简称自2018年9月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改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简称的
公告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357号文核准募集,并于2008年6月19日成立。
为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需求,同时提高本基金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投资人基金转换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同时增设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原设的后端收费模式暂未开通。新增的E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只接受场外申赎。
本基金的原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保持其代码不变,修改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基金简称,申购赎回简称由“长信双利”修改为“CXSLA”,代码仍为519991;跨市场转托管简称由“长信SLZT”修改为“CXSLZTA”,代码仍为522991;设置分红方式简称由“长信SLFH”修改为“CXSLFHA”,代码仍为523991。
变更后的基金简称自2018年9月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