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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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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8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9月4日16: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肖俊承主持召开。通知于2018年8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投资工作小组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8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4日17: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08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8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 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及日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额度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000 万美元。

3、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投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期限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50%以上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 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 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公告编号:2018-08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1、2018年05月30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购买了1亿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于近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收到理财收益:93.69863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董事会授权,公司于近日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2018年09月0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签订了相关理财协议:

产品名称:“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

产品期限:34天

产品起息日:2018年09月04日

产品到期日:2018年10月08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2.90%

认购金额:2,000万元

2、2018年09月0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签订了相关理财协议:

产品名称:“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可随时赎回

产品起息日:2018年09月03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2.20%

认购金额:8,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县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意见已于2018年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 风险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的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19亿元(含本次公告金额)。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八、备查文件

1. 相关理财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业务凭证。

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