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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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
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2018-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7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

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了“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的中标情况;2018年7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8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

详见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31日及2018年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中标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一)近日,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咨集团”,联合体成员方)组成的联合体与阳江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阳江交通局”)在广东省阳江市签订《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

该PPP项目的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36,665.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29,449.00万元(该PPP项目总投资的最终确定以经阳江市财政局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根据中标通知书,该PPP项目中标建安费下浮率为2.02%,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为6.39%,养护回报率6.39%,可用性服务费为200,510.00万元,年均可用性服务费下浮率2.19%,首年运营维护服务费下浮率2.04%;下浮后该PPP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33,757.40万元,建安费为86,760.58万元。

(二)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1.局长:蓝洪浪。

2.住所:广东省阳江市石湾北路137号。

(二)公司与阳江交通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阳江交通局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PPP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境内,路线起点起于阳江市雅韶镇以东,与沿海高速公路雅韶互通收费站口相接,终于白沙镇龙颈山,与省道S277线公路相连,全长17.824km。全线共布设特大桥1187m/1座,大桥1951m/3座,中小桥248m/7座,涵洞71道,平面交叉26处。全线占用土地1360.053(旧路901.19)亩(最终建设范围及内容以经阳江交通局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该PPP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运营内容为对项目资产的养护,包括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等的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三项工程。

四、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投资:该PPP项目的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36,665.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29,449.00万元(该PPP项目总投资的最终确定以经阳江市财政局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中标下浮后该PPP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33,757.40万元,建安费为86,760.58万元。

(三)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四)合作模式:该PPP项目采用DBFOT模式进行运作,由联合体负责该PPP项目的实施,阳江交通局授予联合体合作范围内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运营权。

(五)项目公司

阳江市政府方出资代表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交投集团”)与联合体共同出资27,333.00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其中阳江交投集团出资273.00万元,持股比例为l%;联合体出资27,0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9%(其中,公司和中咨集团分别出资27,057.00万元、3.00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98.99%、0.01%股权)。

(六)回报机制

该PPP项目为不收费公路,属于非经营性项目,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项目公司的收益来源为政府付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可用性服务费,主要针对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二是运营维护付费,主要为运营维护服务费。具体如下:

1.可用性服务费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项目建设期的全部建设总成本-政府承担的前期费用-建设投资补助-政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

该项目可用性资产回报率为6.39%。

2.运营维护服务费

运营维护服务费=运营期各年养护成本×〔1+养护回报率(6.39%)〕×运营期绩效考核系数。

(七)项目的移交

项目在约定的合作期届满次日,应按照合同约定,联合体方应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阳江交通局或阳江市政府指定主体。

(八)合同双方的主要基本权利与义务

1.阳江交通局

(1)对联合体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该项目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的权利。

(2)负责协调阳江市政府,按照该合同的约定,由阳江市政府督促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将政府支付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在产出及绩效达标的情况下,及时、足额地向联合体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

2.联合体

(1)要求阳江交通局和阳江市财政局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

(2)承担项目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费用及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

(九)违约责任

1.阳江交通局未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向联合体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则联合体有权向阳江交通局发出催告,如阳江交通局在催告通知出具后的四十五日内仍未能支付的,则阳江交通局除应支付应付未付的可用性服务费或运营维护服务费外,还应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0.03%)另行向联合体支付滞纳金。

2.联合体发生延迟开工、交工,竣工验收不合格,放弃建设,放弃运营,运营期绩效不达标等违约事项时,阳江交通局有权视情况没收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或移交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作为赔偿金,如相关保函不足以支付相应金额,阳江交通局有权继续追偿。

(十)生效条件:由双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扩大投资与施工业务,提升和增强项目建设、运营的经验和能力,增加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二)存在的风险:

1.如遇市场情况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大,会对施工利润及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受到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影响及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投资建设该PPP项目,有利于公司通过投资与施工联动,促进公司公路施工业务发展,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实力。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备查文件

《省道S540线阳江雅韶至白沙段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