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尚处于尽职调查阶段,具体交易金额及该项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于2018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于2018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100%的股份,最终价格将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最终确定的收购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论证和研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已启动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鉴于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7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称“华商律所”)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更好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华商律所友好协商后确定,终止与华商律所的合作协议,另行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称“天元律所”)担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并与天元律所签署《专项法律顾问协议》。
除更换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并终止与华商律所的合作协议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中介机构保持不变,相关协议继续有效。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