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起诉杨勇向公司支付2.4亿元履约保证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现公司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8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股东杨勇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为保障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要求杨勇妥善解决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冻结事宜。期间杨勇自愿向公司出具了《〈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保障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承诺书”)。由于杨勇未能在承诺书载明的最后期限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保障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勇持有的公司股份80,000,000股予以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后续公司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杨勇向公司支付2.4亿元履约保证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当前,杨勇持有的公司全部82,081,128股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鉴于公司与杨勇等相关方之间签有《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期满后,如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最终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杨勇作为业绩承诺人之一需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及相关连带责任。结合广州龙文对赌期前几年业绩实现情况,如果杨勇无法妥善解决股份冻结事宜,或杨勇最终无法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2018年度业绩承诺期满后,杨勇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业绩承诺约定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权益。后续公司将对杨勇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宜以及本案件的进展情况保持持续性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