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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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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6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历程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嘉泽新能”)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嘉泽新能;证券代码:601619)自2017年10月3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认为该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3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2018年5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5月14日,公司股票自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二、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28日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鉴于标的公司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5月30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虽经相关各方努力但仍不能解冻,无法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利益,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决策程序及承诺

公司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承诺自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