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8-36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肥百货”)于 2018 年9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7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请你公司回复说明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
回复:
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 10月公司在财务检查中发现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原淮南百大财务总监彭浩涉嫌将面值总额约8600万元的预付卡盗出非法发行生效,且资金去向不明。在发现相关情况后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立即向淮南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受理并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将彭浩抓捕归案。截至目前,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注册会计师在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认为,公司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涉及事项的整改情况
公司在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检查组,全面核对预付卡账面数字和系统数字,并对各年的发售和消费情况进行彻查;经查公司账面与系统数据基本相符,未发现其他企业有类似现象,公司预付卡业务总体运转稳健,不存在系统性风险。
公司要求各成员企业加强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以及印鉴章管理;对于预付卡券进行专项管理,并对异常使用预付卡情况进行监控;在此基础上下发《关于加强储值卡管理的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进一步完善储值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将旗下涉及储值卡销售业务的企业有关售卡业务及人员划归营运部门管理,财务部门仅负责未发行卡片的管理、卡调拨、资金回笼审核、定期盘点核对等工作,坚决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
日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全面梳理各项职责分工、重要业务制度与流程、风险控制点等内控体系建设内容,进行深入的自我诊断和问题查找,同时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进行完善和优化,使其与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管理规定及实际操作相匹配。在财务管理方面,针对资金管理制度、银行票据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网上银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内控管理运行的有效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整改措施,着力提升科学管控和风险应对能力,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企业规范稳定运转。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