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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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19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计划自2018年6月7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不多于200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18年9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通知,李振国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6月7日、6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已实施完毕。现将李振国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增持计划实施前,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7,842,137股,占公司2018年5月31日总股本的14.97%,连同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873,381,356股,占公司2018年5月31日总股本的31.2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不多于200万股。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李振国先生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六)后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鉴于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将进入2018年半年度报告等窗口期,为避免窗口期交易并保障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18年6月7日起未来三个月内(若遇到窗口期,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李振国先生将通过自筹资金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李振国先生于2018年6月7日至9月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3,300股,增持均价17.10元/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0.04%,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8,845,437股,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15.00%,连同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和李春安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为874,384,656股,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的31.32%。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李振国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