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道琼斯88精选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H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银华道88”)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2号文批准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11日生效。为向香港投资人提供更为丰富的投资品种,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作为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8年9月7日起对本基金增设H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香港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H类基金份额的日期等相关信息敬请留意本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
一、新增H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中国内地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H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信息披露、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税务等事项将在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载明或另行公告。投资人应注意: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仅在香港地区销售,内地投资人如申购本基金,应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如下:
1、销售区域及销售渠道
本基金的H类基金份额仅在香港地区销售,不在中国内地进行销售。H类基金份额在香港的销售应由获得香港证监会许可的中介机构进行,销售行为应遵守适用的香港法律法规规定。
2、销售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接受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
3、申购、赎回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H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补充文件。
4、申购、赎回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H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与A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的具体时间见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的规定或另行公告。
5、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由香港销售机构自行规定。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25%,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6、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H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不含利息)将退还给投资人。
(1)全部内地互认基金的人民币跨境金额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总额度;
(2)本基金H类基金资产规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高于50%;
(3)法律法规规定或香港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通知香港代表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要求完成备案,由香港代表或基金管理人告知香港销售机构,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7、香港销售机构对持有H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对发生巨额赎回时部分顺延赎回的选择权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8、管理费、托管费率
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计算方法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管理费率为1.2%/年,托管费率为0.25%/年。
9、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香港代表或香港销售机构等相关机构可作为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名义持有人,在符合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征求香港投资者的意见后,为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提供服务,包括代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代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其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等。
10、H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类与H类基金份额分别估值,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分别计算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布。某类基金份额净值为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第五位四舍五入。
11、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中国、中国香港及投资人所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2、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现金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方式;目前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可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H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13、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银华道88增设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或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变动而更新的事项,或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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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3、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转债B级”份额(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B级,基金代码:150144)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本基金之“银华转债”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转债,基金代码:161826)、“转债A级”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A级,基金代码:150143)及“转债B级”份额将进行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9月6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人密切关注转债B级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目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根据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本基金优先满足转债A级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安全和约定应得收益。在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可能归零,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如果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归零,依据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原则和计算公式,转债B级份额持有人在折算后所持有的转债B级份额数量也将归零。
三、本基金转债B级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如本基金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转债B级份额的杠杆倍数将由目前的约4倍降低为初始的3.33倍,相应地,转债B级份额的份额净值随母基金份额净值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减小。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某交易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该交易日即为折算触发日。由于折算基准日为折算触发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折算基准日的市场波动可能造成银华转债份额净值波动,导致转债B级份额净值相应波动,从而使得折算基准日的转债B级份额净值与折算触发日转债B级份额净值以及折算阈值0.450元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本基金转债A级份额具有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变为同时包括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转债份额,因此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由于折算后份额数取整计算而导致相应的不足1份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本基金在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转债A级份额与转债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暂停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投资人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
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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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场外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风险控制要求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投资人将场外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
对于场内申购及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本基金场外和场内申购费率相同。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所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档,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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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档,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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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另行公告。
(下转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