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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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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电话: 0451-85706107

传真: 0451-857061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5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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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 顾敏

联系人: 唐宇

电话: 0755-89462525

传真: 0755-867006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9-8877

网址: http://www.webank.com/

(77)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办公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周佩玲

电话: 0773-3810130

传真: 0773-38516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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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 廖海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价值投资策略对沪港深市场进行投资,把握港股通开放政策带来的投资机会,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两个层次:首先是大类资产配置,即根据经济周期决定权益类证券和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其次是个股选择策略和债券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基于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予以决策。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各类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复苏期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衰退期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投资思路

本基金将充分挖掘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下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采用价值投资策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结合定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筛选A股市场和港股市场具有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核心投资标的。通过吸取包括格雷厄姆在内的众多价值投资大师对于股票的筛选标准,将价值投资策略下的选股标准提炼为如下5条:

(1)行业分析

选择在未来可见的社会经济变革中不会被彻底淘汰的行业进行投资。

(2)竞争格局分析

选取在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的公司进行投资。

(3)公司治理分析

选取有强大的股东背景,管理层及公司经营上没有不良的历史记录的公司进行投资。

对于价值投资者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公司无法持续经营而导致本金亏损,选择有强大股东背景的公司,是规避这一风险的简单有效的办法。

此外,管理层也是决定公司是否能够持续经营的重要变量。对于有强大股东背景的公司而言,优秀的管理层意味着效率的提升和优势的发挥,而对于没有强大股东背景的公司、尤其是大量民营企业,优秀的管理层还意味着公司在长期内的生死存亡。

(4)财务质量

对于价值投资而言,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质量,重要性可能远远超过利润表的亮丽程度。盈利的质量、而非盈利本身,才是投资股票的安全边际,因此我们重点关注资产负债表稳健、未来3-5年能够提供充沛现金流的公司。

(5)估值

本基金重点关注高分红、股息率高于市场无风险利率;或在较高ROE水平下具有较低的PB估值的个股。在合理或低估的位置买入股票,是获取安全边际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从长期投资者的角度而言,可以从两个角度衡量估值的吸引力:

其一是股息率;如果判断一个公司未来将有稳定的盈利及现金流(并不要求增长的速度),同时其行业生命周期和企业战略决定了未来不会有大额的资本开支,那么公司就有了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可能性;此时如果管理层能够给出分红的正面指引,并持续兑现承诺,那么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就将带来稳定和持续的现金流。如果以股息率衡量的现金回报,能够显著超过市场的无风险收益,那么对于长期投资者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就十分有利。

其二是考虑PB和ROE的关系;如果从3-5年的时间来看,公司能够保持较高水平的ROE,同时PB较低,对于长期投资者来说同样十分有吸引力长期来看其投资回报率就将是ROE/PB。寻找此类资产并进行高比例投资,同样是获取长期稳定回报的较优策略。另外,财务指标主要考察的反映企业成长质量和可持续性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 股息收益率

2)EPS增长率

3) 资产回报率;

4) 基于现金流的资产回报率;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 主营业务收入;

7) 资本开支等。

2、套利策略

利用两地市场在投资者结构、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差异,本基金可以积极通过事件套利、估值套利等策略获取绝对收益。

(1)事件套利

内地及香港市场在行业结构、上市公司情况、交易时间及市场环境等方面均有诸多不同,利用此特殊情形,同时投资两地市场存在套利机会。

(2)估值套利

在非两地上市公司中,也存在一些同一行业中业务相近、规模可比、而两地估值差异较大的公司。本基金在投资A股的同时借道港股通投资港股,使利用上述价差设计交易策略成为了可能。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策略等。

1、期限结构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具体策略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2、信用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曲线走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分别采用(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3、互换策略

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投资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

4、息差策略

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宏观经济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变化,判断市场的变化趋势,选择不同的行业,再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特性选择各行业不同的转债券种。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五)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在保证本金绝对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基础上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未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国企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可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行业分类标准和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恒生国企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港股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与恒生国企指数分别对中港两地优质企业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现金管理部分则采用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或更改名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品种。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市场优质企业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金额51,320,994.55元,占基金总资产比例65.54%。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A

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C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内容截止日和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进行了更新;

2、在“一、绪言”中,对招募说明书依照的法律进行了更新;

3、在“二、释义”中,更新了13至59条释义(增加和变更序号);

4、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7、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内容;

8、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9、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10、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六)、暂停估值的情形”的内容;

11、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中,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内容;

12、在“十六 、风险揭示” 中,更新了“(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的内容;

13、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内容;

14、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8年0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二)、 2018年07月0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安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三)、 2018年06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6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 2018年06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五)、 2018年06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六)、 2018年04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七)、 2018年04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413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 2018年03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30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 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十一)、 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十二)、 2018年03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 2018年03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 2018年03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十五)、 2018年03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 2018年03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1号(摘要)》;

(十七)、 2018年03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06关于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基金A类份额增加瑞丰农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八)、 2018年02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227关于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基金增加浙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九)、 2018年02月1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工商银行开通办理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二十)、 2018年01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131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融湘江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一)、 2018年01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增加华润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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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