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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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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
和客户提供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的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7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

和客户提供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其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担保内部调剂的情况概述

2018年6月8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以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母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投资的各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2018年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和专项担保额度350亿元人民币。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29日和2018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8-022、【CIMC】2018-037、【CIMC】2018-051)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现因本集团业务扩展需要,拟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融资租赁”)、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物流”)三家子公司已审批通过的内部担保额度比例结构进行调整,并拟增加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9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中集融资租赁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8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融资租赁或中集融资租赁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20亿元内。

2018年度,中集融资租赁或中集融资租赁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融资租赁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32亿元内。

调整后:

2018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融资租赁或中集融资租赁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23亿元内。

2018年度,中集融资租赁或中集融资租赁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融资租赁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29亿元内。

2、中集安瑞科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8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安瑞科或中集安瑞科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9亿元内。

2018年度,中集安瑞科或中集安瑞科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安瑞科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6亿元内。

调整后:

2018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安瑞科或中集安瑞科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4亿元内。

2018年度,中集安瑞科或中集安瑞科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安瑞科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16亿元内。

2018年度,中集安瑞科或中集安瑞科下属子公司为其所属的客户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总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并在2018年底将担保余额控制在5亿元人民币内。

3、中集物流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18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物流或中集物流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7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9.76亿元内。

调整后:

2018年度,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中集物流或中集物流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7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人民币8.76亿元内。

2018年度,中集物流或中集物流下属子公司为其所属的客户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总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并在2018年底将担保余额控制在1亿元人民币内。

4、新增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

2018年初担保决议批复的企业名单存续生效,本次审议名单为新增境内外下属全资、控股及联营公司名单和新增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名单(详见附件一)。

5、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一九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为对销售业务提供金融支持,同意中集安瑞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基于销售产品为目的而对其所属客户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有关客户的买方信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2、批准:(1)2018年度中集安瑞科及下属子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2)在2018年底将买方信贷贷款余额及相关信用担保控制在5亿人民币以内。

3、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一九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为对物流服务产品业务提供金融支持,同意中集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基于物流服务产品之目的而对所属客户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有关客户的买方信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2、批准2018年度中集物流及下属子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

3、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一九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调剂担保额度的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

3、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四、各公司使用额度进行担保事项的具体安排

经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6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公司使用额度进行担保事项的具体安排存续生效。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2018年3月29日和2018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8-022、【CIMC】2018-037、【CIMC】2018-051)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五、本集团对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管理

对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过程中的少数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必要时反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由本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监控与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是根据行业性质以及为了促进业务发展,是依据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且公司不断规范担保事项和加强风险控制。公司担保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集团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8,438,863千元,占2017年度末净资产的118.42%,其中,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附属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04,350千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目录:

1、境内下属全资、控股及联营公司新增名单

2、境外下属全资、控股及联营公司新增名单

3、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新增公司新增名单

1、境内下属全资、控股及联营公司新增名单:

2、 境外下属全资、控股及联营公司新增名单:

3、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新增公司名单: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 - 07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

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5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利用融资工具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资格。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方案进行逐项审议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债券品种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不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相关事宜。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注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方案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分期安排、发行时机、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为本次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聘请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8、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合计余额400亿元人民币和专项担保额度350亿元人民币总额度不变,仅在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原2018年决议批复的担保额度内进行比例结构调整,并根据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需要,调剂部分担保额度,为其所属客户进行信用担保。同时结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更新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2018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8-075)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一九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为对销售业务提供金融支持,同意中集安瑞科及其控股子公司基于销售产品为目的而对其所属客户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有关客户的买方信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2、批准:1)2018年度中集安瑞科及下属子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2)在2018年底将买方信贷贷款余额及相关信用担保控制在5亿人民币以内。

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一九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为对物流服务产品业务提供金融支持,同意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基于物流服务产品之目的而对所属客户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有关客户的买方信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2、批准2018年度中集物流及下属子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

本担保有效期至二零一九年有关担保的董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7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二○一八年度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5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利用融资工具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资格。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方案进行逐项审议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债券品种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不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相关事宜。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注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方案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 - 07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拟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如下: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注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资格。

三、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债券品种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4、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不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进行确定。

6、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相关事宜。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注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7、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为止。

10、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四、关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分期安排、发行时机、担保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及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为本次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聘请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8、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公告编号:【CIMC】2018-07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18-066)。

2018年9月6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其持有本公司733,691,0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58%)《关于提请增加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其作为单独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其他事项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内容不变。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本公司2018年9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 07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定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18年8月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8-066)。

2018年9月6日,本公司股东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在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增加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2018年9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起依次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下午15:00-2018年9月26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15:00 至2018年9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8日。

H股股权登记日: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18年9月18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及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符合<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所属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9.01发行规模;

9.02 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9.03 债券期限;

9.04 债券利率;

9.05 募集资金用途;

9.06上市安排;

9.07 担保安排;

9.0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9.09 决议的有效期;

9.10偿债保障措施。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分拆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注:上述1-7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上述第8-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需分别对A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记票。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2次会议及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及2018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提交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分拆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注:以上议案需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需对A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记票。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交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分拆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需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

表二: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及附件3)、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H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及2018年9月7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告》。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于玉群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2次会议决议。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 提案设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一览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8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8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A股/H股):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2018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