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18-03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减持计划披露日(2018年5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投资”)持有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电气”或者“公司”)18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79%;苏州立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投资”)持有公司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9%;苏州尼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尼盛创投”)持有公司14,9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2%;苏州盛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融创投”)持有公司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7%;上述四家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0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37%。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8年5月19日和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截至公告日,立达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5%;盛融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9%;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以及盛融创投均未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
2018年5月30日和2018年6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莱克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2,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8%,同时立达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3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尼盛创投将其持有公司的1,4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9%,盛融创投将其持有公司的5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共同协议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与盛融创投合计向倪祖根先生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4,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1%,截至目前尚未办理上述4,977万股股份的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与盛融创投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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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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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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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8年5月30日和2018年6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莱克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莱克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2,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8%,同时立达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3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尼盛创投将其持有公司的1,4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9%,盛融创投将其持有公司的5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共同协议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与盛融创投合计向倪祖根先生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4,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1%,截至目前尚未办理上述4,977万股股份的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股东:莱克投资、立达投资、盛融创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倪祖根先生,尼盛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翰韬(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之子),即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总股数的99.6%以上均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是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比例未发生变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莱克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倪祖根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莱克投资、立达投资、尼盛创投、盛融创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18-03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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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发布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5),公司将于2018年9月13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8年9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79%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股东大会召开次数,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份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为此,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原定于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8年9月21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18年9月7日,并审议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加审议《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除增加上述事项变更外,《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8年8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9月2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1日
至2018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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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上述第2项和第3项已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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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9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延期至2018年9月21日召开。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月 8 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0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6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9月 8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1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在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将于2018年9月11日期满。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2号)。
鉴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除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9月11日)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