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1、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分期发行,注册额度内可循环发行;
2、债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6、决议有效期: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相关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每期发行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若有)、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2、签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决定聘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4、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5、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分期发行,注册额度内可循环发行;
2、债券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6、决议有效期: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相关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每期发行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若有)、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2、签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决定聘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4、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5、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
三、审议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其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的具体情况,结合外部市场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发行时机、发行利率和发行额度等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股东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7)。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角度考虑,提议将董事会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增加上述股东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和议题等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15:00至2018年9月1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台州联化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第1-5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6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股东提议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8年8月31日和2018年9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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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14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9月14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安立、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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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