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8—033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6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该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情况、业绩情况、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 关于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主要从事农兽药及医药中间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向好,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普遍增长。你公司 2018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9 亿元,同比减少 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32.01 万元和-1075.81 万元,同比下滑 117.89%和 134.56%。请就你公司经营业绩明显下滑,与行业总体变动情况不一致的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1.你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和杀菌剂等,请分别列示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实现的营收及其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原因;
2.根据 2018 年上半年经营数据,你公司主要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售价基本稳定,兽药产品价格下滑 7.2%。同期公司主要原材料玉米淀粉、液碱等采购价格明显上升,导致你公司毛利水平下滑。请结合行业宏观环境、监管政策、主要产品上下游供需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情况等,分析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毛利持续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毛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趋势及对公司经营的后续影响。
二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由上年同期的盈利 2196.32 万元降至亏损1219.38 万元。其中,联营企业钱江明士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士达公司)及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公司)利润下降幅度最大,分别为 490.19%和 113.82%。
3.请结合明士达公司和诚泰公司的主营业务、上下游产业链、所处行业整体运营情况等,具体分析其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4.半年报显示,你公司对明士达公司和诚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均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但据前期公告,明士达公司已实质上资不抵债、拟进行破产重整。请结合两家公司经营业绩的现状和未来变化趋势,分析说明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不予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对诚泰公司的应收股利1020万元。请结合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现金流及经营情况等,分析公司上述应收股利的可回收性。如存在无法收回相关股利的风险,请予以补充提示。
三 、 关于其他财务信息
6.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期末余额为1.24亿元。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9388.40 万元,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仅为70.15万元。请结合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相关产品价格的变动情况及趋势等,分析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半年报显示,公司存货中存在已完工未结算的资产“钱江大厦”129.72万元,该项目已于2015年11月竣工。请补充披露该项目长期不予结算的原因和合理性。
8.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500 万元,请补充披露其对应的具体事项。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
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
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1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待回复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