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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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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 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9日—2018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9日15:00 至2018年9月1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3、 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 主持人:董事长余少华

5、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2,605,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286,658,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6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所持股份15,947,463股,占公司表决权总股份的2.4623%。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 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6,780,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6%。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780,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6%。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605,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605,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605,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605,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605,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2,605,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16,857,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