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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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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8-039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成晓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拟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陈志坚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8-040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18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强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改聘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由于公司财务总监李文记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宏庆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李文记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李文记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范宏庆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李文记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2018-041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范宏庆先生的简历

附件:

范宏庆先生的简历

范宏庆,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河北新乐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矿西丈八区经营主任,升华公司二中心经营经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审计科科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师、三科科长,阳煤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348证券简称:阳泉煤业公告编号:2018-04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6日10点

召开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6日

至2018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二)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5号,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成晓宇,王平浩;

联系电话:0353-7078728,0353-7080590,0353-7078618;

联系传真:0353-7080589。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