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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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18-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黄冠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18年6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121,787,200股变更为158,323,360股,注册资本将由121,787,200.00元变更为158,323,360.00元。

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鉴于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故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数量由6,200 股调整为8,060股。

2018年8年24日、2018年9年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股份减少8,060股,股份总数由158,323,360股更为158,315,3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8,060元,由158,323,360.00元变更为158,315,300.00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18年9月12日起45天内,

工作日的9:30-11:30;13:30-17:00。

3、 联系人:殷文贤

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5、 传真:0519-86225611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