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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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2018-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7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14号和第32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分别在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2日之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贵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回复中,鉴于回复问询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截至目前,《关注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落实,工作量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18年9月13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8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终止的公告

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或“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披露了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集团”或“控股股东”)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8-008号公告。

2018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南重工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中南重工集团于2018年3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13,9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为1.68%。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中南重工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告知公司此时中南重工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截至2018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南重工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告知公司其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南重工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389,1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9%。

二、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

由于中南重工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全部司法冻结,以及公司处于停牌期间,其无法主动减持,因此中南重工集团决定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终止,不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终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8-099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副总经理刘煜女士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刘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刘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煜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煜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