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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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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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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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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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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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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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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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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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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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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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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00)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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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绿地海外滩办公A座1605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李跃

电话:021-53086966

客户服务电话:025-56663409

网址:www.huilinbd.com

(10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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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02)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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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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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08-191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滑丽蓉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 85085000

传真:010 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品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24 号文注册,并于2016年1月22日完成募集获得成立。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即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自2018年1月30日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五、基金的名称

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个股精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积极配置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并在各大类资产中进行个股、个券精选。以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视角,综合考量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前景、国内股票市场的估值、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的期限结构、CPI与PPI变动趋势、外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分析研判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并据此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与组合构建,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融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分析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具体从公司基本状况和股票估值两个方面进行筛选:

(1)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研发能力、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经营模式方面,选择主营业务鲜明、行业地位突出、产品与服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产品研发能力方面,选择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公司治理方面,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水平较高的上市公司股票。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盈利能力方面,主要考察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ROE)等指标;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方面,主要考察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净资产增速、净利润增速、每股收益(EPS)增速、每股现金流净额增速等指标;现金流管理能力方面,主要考察每股现金流净额等指标。

(2)股票估值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股票库。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资产的投资过程中,将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政策分析、经济周期分析、市场短期和中长期利率分析、供求变化等多种因素分析来配置债券品种,在兼顾收益的同时,有效控制基金资产的整体风险。在个券的选择上,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估值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等多种方法,结合债券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分析等多种因素,对个券进行积极的管理。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着重对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对应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重点关注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并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个券进行投资。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同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与中证全债指数的混合指数,即:沪深3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沪深300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于2005年4月8号发布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的指数,指数基期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点。其选样方法是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股票,然后对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同时,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品种。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 除分众传媒、利亚德外,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17年7月7日,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监管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主要是因为:(一)公司2015 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货币资金—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中未披露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的情况。(二)公司披露与方源资本成立体育基金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时间晚于相关媒体发布会的时间。(三)公司披露下属子公司与 WME/IMG 中国签订商业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中关于协议的主要内容的表述过于简单,未将协议中主要条款进行充分披露。(四)2016 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但公司实际购买的属于非保本型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未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本报告期末,分众传媒(002027)为本基金前十大重仓股。此事件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本次现场检查的结果,及时组织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对《警示函》所关注的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从投资角度,此事件发生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发展前景,也不影响公司的投资价值。本基金按照指数基准配置该股票,符合法规和公司制度。

(2)2018年5月4日 ,利亚德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 “本次处分 "),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军,董事兼财务总监沙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楠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本次处分主要系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5年7月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利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2号),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周利鹤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兰侠等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股权,并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不超过22,456,843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用千支付该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剩余部分配套资金将用千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

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有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了部分现金对价,合计9,128.4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2015年12月24日公司未经董事会审议将9,128.43万元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汇至公司其它账户,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公司直至 2017年4月20日才补充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利亚德(300296)为本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上市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系2015年底发生,距今有两年以上时间。该违规行为未对股东权益带来实质性影响,且公司已补充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主要基于对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深入分析,由于其产品和技术竞争力突出、上市后业绩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因此认为该公司具备较为扎实的基本面,本基金对该公司的投资符合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原则。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2018年1月30日(含当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二)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①2018年1月30日(含当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少于7日(不含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不含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不含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不含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注: 1年指365天。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23日刊登的《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一部分 绪言”中,增加了本招募说明书编写依据的法规。

3、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的释义。

4、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三、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5、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一、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的相关内容。

6、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销售机构的信息。

7、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二、基金的转换”的相关内容。

8、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内容,增加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投资组合报告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9、增加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增加了本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0、在“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四、估值方法”、“七、暂停估值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11、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增加了“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内容。

12、在“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相关内容。

13、在“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更新了“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的内容。

14、在“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中,更新了“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的内容。

15、在“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四、基金投资服务”的内容。

16、增加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举了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六、签署日期

2018年7月30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