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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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次分红公告

2018-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9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8年9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8年9月1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9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关于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18年9月13日起,中国民生银行开始代理销售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

一、代理销售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471(前端)。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程序和业务规则详见中国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费率情况详见上述基金相关的临时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如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有变动,请以中国民生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相关的转换业务规则、转换费率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临时公告。

3、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本公司的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

客服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2、融通基金

客服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