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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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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1)类属配置就是通过对债券基准收益率的研究以及各类属债券之间利差的历史变化特征进行分析,寻找当前的市场投资机会。具体来说,在中国债券市场,根据发行人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当金融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扩大到历史水平上限时,买入金融债,卖出国债;当金融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缩小到历史水平下限时,买入国债,卖出金融债。对于央票和企业债的策略也采取相同策略。本基金通过对上述两个变量的分析,来确定这四类券种在债券组合中最优的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就是债券分析员通过对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运用数量模型判断未来利率走势,提出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的建议。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测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久期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久期的主动管理来增加债券部分的投资收益率。

(3)收益率曲线配置是指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从而通过子弹形、哑铃形和梯形等配置方法,在短、中、长期债券间确定比例。收益率曲线反映了债券的期限与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整个债券投资组合中长短期品种的比例以获得投资收益。当收益率曲线发生陡峭化变形的时候,减少长期债券比重,增加短期债券比重;当收益率曲线发生平坦化变形的时候,则增加短期债券,减少长期债券。

(4)相对价值配置是指在市场中寻找其他各个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在此策略中,本基金主要衡量这样几方面的指标:流动性、信用度、收益率等。举例来说,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流动性和收益率时,则选取其中信用度更高的债券;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信用度和收益率时,则选取其中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者,衡量债券与市场公允收益率之间的差距。当某组债券偏离市场公允价值时,则抛出其中高估的,买入其中低估的债券;

(5)基于信用策略的配置是指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依靠本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债券的内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债券选择

本基金的债券选择通过如下三个环节:数量小组初步筛选、债券分析员研究和集体讨论。

本基金在选择单个企业债券时,将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析。信用风险是发行人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时不予兑付的风险。债券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债券有不同的风险溢价。一般来看,国债的信用风险最低,金融债和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略高。企业债的信用风险由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评定,而国内目前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尚待完善。目前,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中,信用风险也参差不齐。因此在个券选择时,仍需要对发行人的基本面进行系统的调研与分析,重点是企业现金流与资产负债比率等指标。即使是今后有了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采取独立的内部信用分析,仍能更准确地对相同信用等级的债券加以细分。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企业短期融资券所构成。由于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以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目标,因此以中债综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基准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出现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债券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9月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06月30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有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0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

(1)“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本基金前身,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02月05日。自2015年01月14日起,本基金转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5年01月13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本基金前身,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02月05日。自2015年01月14日起,本基金转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5年01月13日指数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5、“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电子版资料发送服务进行了更新;

7、“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进行了更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